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394/2024-1199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碗窑乡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文字号: | 碗政发〔2024〕8号 |
乡机关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碗窑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碗窑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模块办公室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乡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
2024年碗窑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 策 承办单位 | 履行程序 要 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山乌骨鸡 “飞地联建” 共富联合体 项目 | 碗窑乡 人民政府 | 经济生态办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8-10月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3年11-12月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4年3-4月完成招标; 2024年5月正式实施; 2025年12月完工。 |
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