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4-11984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2-19

江山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年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shan.gov.cn)政务公开页面上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依托门户网站新发布政策文件29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一般性政策文件199件,政策解读73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5件(上年结转4件),比上年上涨88.5%,其中,已办结181件,均在法定期限期内予以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结转下一年办理4件。申请类型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征迁、规划计划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加强集约化平台内容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周检测、月监测、季检查”常态化监管。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等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江山市着重建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主阵地,持续抓好63家单位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财政、工作动态等日常信息更新管理,不断拓展职能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网站功能和布局的优化,不断强化政民互动版块功能,及时公布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持续提升网站公开实效。

2.政务新媒体。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全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备案监管,加强审核保障,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3.政府公报。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开展政府公报线上推送,同时,每月刊印500本,免费发放到全市305个村、所有部门乡镇(街道)、银行系统和50家规上企业。2023年,每月刊印《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

(五)监督与保障

1.监督指导。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对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监督,同步做好业务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考核激励。依托全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和江山市政务公开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抓好年终业务考核和过程性管理考核,并纳入江山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

3.社会评议。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议,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未因信访、举报、投诉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4.责任追究。建立考核扣分、通报批评、约谈、政务处分等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采取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措施,对发生信息安全性问题或行政败诉案件等问题采取约谈、政务处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本年度未发生因网站信息安全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败诉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5.业务培训。江山市注重各单位业务水平提升,全年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日常依托浙政钉工作群,做好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0

5

2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7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52

行政强制

63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8

3

0

0

0

0

1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

1

0

0

0

0

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6

0

0

0

0

0

5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2

0

0

0

0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78

3

0

0

0

0

1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5

0

26

0

0

8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重点领域公开事项较为宽泛,细化程度不够高,个性化公开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解读回应形式及实效还有待深化。解读回应普遍停留在图文解读形式,以更加形象的音视频解读、直播解读、发布会解读的形式还较少,政策传播力和知晓度不高。三是围绕中心工作的政务公开创新实践还有待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普遍停留在“公开”本身,创新服务助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效果还不够明显。

改进情况:一是聚焦社会大众生产生活关键领域,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力度,不断规范细化梳理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和热点焦点问题,更多采用发布会、访谈、社会问卷、直播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提升解读效果,拓宽宣传面;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工程,加大政务公开职能参与力度,打造“阳光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我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