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1033K/2024-1198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大抓招商、大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全面优化专职招商绩效考评机制,“以项目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将专职招商队伍作为培养经济型干部的重要载体,打造一支“懂招商、能招商、招大商”的专业铁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选优配强专职招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条件和范围
(一)选调岗位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驻杭州招商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驻苏州招商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驻深圳招商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驻广州招商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热爱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作风顽强;
2.善于学习,沟通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公关、组织、协调和谈判能力;
3.部门推荐干部原则上推荐中层以上干部,市管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优先。
(三)选调范围
现有专职招商队伍重新整合,一并参加本次选配工作。
1.专职招商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从全市科级领导干部中选调。
2.专职招商干部:原则上从全市80后在职在编干部中选调,每个经济型乡镇、经济部门推荐2名以上干部,其他乡镇、部门推荐1名以上干部。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调方式和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组织比选和讨论决定等程序,择优选调。
(一)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2日
2.个人自荐:填报《江山市选优配强专职招商员自荐表》(附件1),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招商中心招商科陈文伟。
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江山市选优配强专职招商员推荐表》(附件2),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招商中心招商科陈文伟。
(二)确定人选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中心,根据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情况组织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三)报到上岗
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通知选调人员报到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调专职招商员是深入开展专职招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二)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实行单列考核。专职招商组:全年通过决策咨询1个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市外制造业项目或引进实际利用外资当年累计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并至少落地1个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含)以上市外制造业项目,且招才引智年度考评得分达60分,评定为合格。专职招商干部:全年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考评总分达到100分的,且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评中一项得分达到60分的,评定为合格。专职招商干部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市外制造业项目,直接纳入后备干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