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472061872M/2024-163014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新闻出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
发文机关: | 江山传媒集团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文字号: | 江传〔2024〕7号 |
集团各部门:
《江山传媒集团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传媒集团
2024年9月23日
江山传媒集团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综合考核和平时考核贯通、绩效评价与平时考核融合,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传媒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和绩效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传媒集团全体在编非领导班子成员干部。
二、考核指标
建立以“岗位赋分+实绩评分+服务积分+专项计分”为主的干部综合考评机制,采取量化积分法每季度开展平时考核。考核基础分100分,其中岗位赋分20分、实绩评分70分、服务积分10分。另有专项计分20分(加减不超过20分)
三、考核内容
(一)岗位赋分(20分)
1.基础分(13-15分)
股级正职岗位15分、股级副职岗位14分、一般干部岗位13分。
2.修正分(1-5分)
根据岗位整体的专业度、饱和度、风险度等,由集团党委研究确定,给予特定岗位一定的修正分。修正分控制在 1-5分范围内,被修正岗位不得超过全部岗位的40%。
(二)实绩评分(70分)
该项由分管领导结合集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分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情况在每季末对分管人员进行评分。
1.目标任务评分(30分)
每位干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初通过干部四维考评系统的“目标任务”模块填报绩效计划(每月1条共3条),每季末通过“工作纪实”模块填报绩效计划完成情况(每季1条),由分管领导根据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进行评分。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好的计30分,完成质量较好的计28分,完成质量一般的计26分。其中30分档次人数不超过参加平时考核干部总人数的40%。
2.工作绩效评分(40分)
结合各部门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干部提交的月度考核情况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赋分,基础分34分。
采访中心人员按照完成月度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排名,完成月度绩效基础考核分任务且分数排名前40%的每月加2分,完成月度绩效基础考核分任务的每月加1分,没有完成月度绩效基础考核分任务的每月倒扣2分。
除采访中心之外的其他人员按照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进行赋分。按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且完成质量好的每月加2分(加2分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完成质量较好的每月加1分,没有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每月倒扣2分。
(三)服务积分(10分)
1.基础分(7分)
按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团重点工作以及日常创文、结对帮扶等工作的赋基础分7分,未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工作1次扣1分。
2.附加分(3分)
参加征地拆迁等临时攻坚任务,采用派单任务等形式,对参加任务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上报情况的给予计分(根据派发任务难易程度设置1-3分)。
(四)专项计分(20分封顶)
专门设置加减分项,每季加减分均不超过20分。该项由办公室每季末收集汇总后,提交集团党委审定,审定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录入系统。
1.正向加分
(1)荣誉嘉奖类。因所承担工作突出,个人荣获省级及以上、衢州市级、江山市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计5、3、2分。此项表彰奖励限与传媒集团工作相关或由集团组织推荐,同时受到多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等次计分。
(2)活动赛事类。个人代表单位参加业务比武、宣讲比赛、征文等各类活动赛事,荣获省级及以上、衢州市级、江山市级奖项的,分别计5、3、2分,没有获奖的计1分。
(3)信息撰写类。完成传媒内参撰写任务的,每篇计2分,每人每年最多计2分。
2.反向扣分
(1)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负责。每次扣1-5分。
(2)未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每次扣1-3分。
(3)干部网络学习、普法学习和其他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考核不达标的。每次扣1-3分。
(4)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上级或本单位组织的会议、集中学习、业务培训及其他重大活动,迟到早退或未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未参会等。每次扣1-3分。
(5)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道德品行,存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因态度恶劣被服务对象投诉、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拖欠拒缴物业费、被公安等部门核实有家暴等行为以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每次扣1-5分。
(6)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落实不力,缺乏责任担当,制度执行不到位,服务群众不到位等。每次扣1-5分。
(7)违反廉洁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四风”问题等情况的,被“第一种形态”问责的。每次扣1-5分。
(8)工作履职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等产生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5分。
(9)其他经班子领导或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应当扣分的情形。
四、正负面清单
(一)直接评定为好等次情形
1.被江山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记功嘉奖的。
2.被江山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衢州市级及以上机关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
3.主要承担业务的典型做法或工作经验被上级单位发文予以肯定或推广的。评定好等次的人员为主要具体负责该业务的工作人员,限一人。
4.其他经领导班子或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的。
(二)直接评定为不定等次、一般、较差等次情形
1.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决策部署选择性执行的;对党忠诚不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表里不一的;理想信念不牢,不注重科学理论武装,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原则立场不稳,对重大政治事件不敢亮明态度的。
2.受党内警告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好等次,根据处分事项和日常表现确定等次;受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期间,根据处分事项和日常表现酌情确定为不定等次、一般等次和较差等次。
3.受警告政务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好等次,根据处分事项和日常表现确定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期间,不确定等次。
5.其他经领导班子或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应当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
五、考核程序
1.工作纪实。每季初干部通过四维考评系统“目标任务”模块填报重点工作绩效计划,季末通过“工作纪实”模块填报绩效计划完成情况。
2.定期考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考核评定,结合集团绩效考核制度每季度进行赋分,由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对象赋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结合指标分配提出等次建议。
3.审核评定。集团党委根据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等次建议,召开党委会,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审定季度考核结果等次。
六、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评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其中好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平时考核干部总人数的40%。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的干部,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必要时视情予以岗位调整。
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特殊情形
1.干部借调期3个月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干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原则上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特殊情况其平时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在考评季度内发生人员跨单位调动的,由调入单位负责平时考核。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依据,但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干部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与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八、组织实施
成立干部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相关联络工作。
本办法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变动情况以及考核运用情况,经集团党委讨论后适时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