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48N/2024-16297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文机关: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04

温馨提醒:职工医保历年个账可为江山参保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了!

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近期

2025年度江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已经开始

你知道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以为近亲属代缴保费

来看看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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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4〕5号)规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共济范围扩大至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且可以直接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为在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上述近亲属代缴保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代缴居民医保费

操作指南

一、共济备案

1.打开手机“浙里办”APP→选择参保所在地→搜索“浙里医保”。

2.点击“浙里医保”→进入浙江省智慧医保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选择“共济备案”。

3.阅读用户须知并同意《声明》→进入办事→选择办理类型→根据提示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二、代扣代缴

方法一:

1.进入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我帮他人缴”。

2.添加共济备案的人员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明细 。

3.点击支付方式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选择亲属关系,点击确认跳转到缴费结果页面,完成共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代缴。


方法二:

1.打开手机“浙里办”APP→选择参保所在地→搜索“浙里医保”。

    

2.点击“浙里医保”→进入浙江省智慧医保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选择“城乡保费代缴”。

3.自动跳转到社保费缴纳→点击“我帮他人缴”。添加共济备案的人员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明细 。

4.点击支付方式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选择亲属关系,点击确认跳转到缴费结果页面,完成共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代缴。


方法三:

1.进入微信→搜索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2.添加共济备案的人员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明细 。

3.点击支付方式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选择亲属关系,点击确认跳转到缴费结果页面,完成共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代缴。


温馨提示

1.被授权人参保险种必须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双方参保状态正常,且存在正常的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关系才可进行代缴划扣。

2.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仅限历年结余部分,当年账户资金无法共济给他人使用。即若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则无法为被授权人代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

3.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个人的授权,且被授权人与授权人不能相互绑定。

江山医保咨询电话:

参保:0570-4119835

待遇:0570-4114553

“惠衢保”:0570-4119814114转5(24小时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