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59G/2020-12187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1-10

江山市公安局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2019年,江山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及公安执法实际,全面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培训,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制度。2019年,江山市公安局共受理行政案件3936起,办结1674起,查处违法人员2079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执法办案,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均经过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未发现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程序错误问题。在行政处罚执行方面,存在少数嫌疑人拒绝缴纳罚款的现象,对于该类问题,民警已经依照程序履行催告手续,催告后依然未缴纳的,已依照相关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当前,公安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00余台,在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相关过程(包括处警、扣押、检查等)使用记录仪记录现场情况,确保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证据合法,所有的执法记录视频都按要求进行保存。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民警以《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托,以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准确把握各类违法行为的量罚情节和处罚幅度,确保作出公平、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法制大队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处罚裁量合理、适当,有效防止了行政处罚权的滥用。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公开要求,通过执法办案平台的行政处罚公开推送模块对案件办理进程和行政处罚情况推送至政务服务网。同时,在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均对对应场所的执法办案主体进行身份信息公示,确保执法信息公开。

五是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复议工作。2019年,江山市公安局办理的案件中,被行政复议的共有8起,办结8起,办结的为维持原决定4起,终止行政复议3起,撤销重新答复1起,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均按法定程序进行答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江山市公安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诉讼受案3起,结案2起,1起未结。已结案的2起案件中,撤回起诉2起,所有行政诉讼案件中,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

六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江山市局深化“案件评查,执法督导”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江山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月对各执法单位办理的案件开展评查,重点整治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各类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进度,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回潮、边整边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漏洞堵塞到位,全方位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2019年度的衢州市执法质量考评中,我局位列八个县市(分)局第二名。

七是积极落实行政调解制度。江山市公安局以“警调衔接”机制为依托,充分运用“网格警务”体系,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基层治理、源头化解,通过行政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2019年,我局共调解案件1289起,涉案金额达74.6万余元,快速有效的化解了各类纠纷,切实达到了平息矛盾、排除纷争、调整好相互之间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目的。

八是切实强化普法宣传。江山市局制定了《江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方案》《江山市公安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围绕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2019年,江山市公安局结合“110”宣传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节日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同时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江山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