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单位全称: 江山市公安局

公开电话: 0570-4043397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江山市环城西路147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 - 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 - 17:30

邮政编码: 324100

电子邮件: jsgazwgk@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反恐怖工作。

(三)组织、指导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负责重特大案件和涉外、跨区域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安技术侦查工作。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特警的处突防暴工作。

(六)按照权限,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负责道路交通秩序、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并依法监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开展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

(十)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监察留置专区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十五)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公安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指导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