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95J/2024-16371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清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发文字号: | - |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清湖街道美丽城镇建设项目(航山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湖街道美丽城镇建设项目(航山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创业路(航山路—清湖路),位于清湖街道办事处、清湖小学西侧,路线建设总长约为248米;清湖路(创业路—S221),路线建设总长约3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创业路道路红线宽30米(两侧8m宽人行道+14mm车行道)、清湖路车行道宽8m,两侧人行道宽度不等;现状水泥路面全线白改黑(加铺6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创业路两侧部分人行道现状素砼砖铺装更新为芝麻灰花岗岩铺砖,人行道建设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车行道路面加铺的同时对道路排水及周边道路排水设施进行提升;道路路面“白改黑”后同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增设道路标线、橡胶减速垄、隔离护栏等。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众参与。在2024年3月开展公告公示。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机构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集体决策。2024年3月18日,完成清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议集体决策。
(四)项目施工。2024年5月-10月完成项目施工。
(五)项目竣工和验收。2024年11月项目竣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