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84XE/2024-1635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大桥镇 成文日期: 2024-12-24

关于开展2024年全镇“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桥镇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2024〕35号《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慈善一日捐”活动已成为全市社会各界凝聚爱心、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山市加快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市委办(2021)22号]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广大村民参与慈善活动,进一步壮大大桥镇慈善实力,我镇决定于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范围和对象

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范围对象为:我镇范围内各类企业,行政村党员干部、在外优秀人士、个体经营户以及有条件的城乡居民。

各类企业的捐赠,由镇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个体经营户、在外优秀人士、党员干部及有条件的城乡居民的捐赠,由各行政村组织实施。

三、捐赠原则和参考额度

(一)捐赠原则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公益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由镇慈善分会负责全镇的善款募集工作,倡议户户参与、人人捐款。

(二)参考额度

1、在自愿捐赠的基础上,建议村书记原则上不少于200,其他两委干部不少于100。

2、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可根据各自经济情况进行捐赠,具体数额由各企业自行掌握。企业的捐款纳入本镇慈善分会,用于本镇范围内困难群众救助和相关公益项目的扶持。鼓励各类企业及广大村民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和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9月上旬)

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广泛发动,提高人们的慈善意识及参与热情,达成“村民需要慈善,慈善依靠村民”的共识,让慈善走进千家万户。

(二)组织募捐阶段( 9月中旬-10月底)

各村要把扩大发动面、提高群众参与率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开展募集善款,通过慈善数字平台、微信网格接龙、张榜公布爱心名单等途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慈善的热情,使“慈善一日捐”成为最广泛最有效的一次募捐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 (11月上旬)

活动结束后,市慈善总会要适时在《今日江山》和江山慈善网上公示全市“慈善一日捐”捐赠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善款的接收和管理

(一)线上捐赠方式:关注“江山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捐赠”进入“江山市慈善捐款系统”,点击“2024慈善一日捐”选择对应的乡镇、村完成捐赠,也可通过村专属的一日捐二维码直接进行扫码捐赠。捐赠后会生成自动生成捐赠证书并开具捐赠发票,可在“江山市慈善捐赠系统”中查询本人的捐赠记录,所有捐款均纳入所捐赠单位的慈善资金账户。(建议各个村尽量引导村民线上募捐,或者由村干部代线上募捐。注:录入募捐者本人姓名)

(二)线下捐赠方式:由各村专人负责捐款的接收和管理,按照市慈善总会的要求对捐赠单位名称、捐款对象、捐款数额等详细分类登记造册,由村汇总后统一、及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江山市慈善总会银行账户(户名:江山市慈善总会;账号:355858361716;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联系电话:057*******52)),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捐赠款到位后,市慈善总会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给捐款单位或个人。(爱心企业捐款也可将善款通过线下汇入)

六、活动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把这次捐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最大程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村书记要亲自谋划,村两委要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各村要通过“一日捐”、公益项目定向捐等各种途径募集善款,要把“扩大发动面、提高参与率”作为工作重点,既要发挥村干部、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又要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在外优秀人士合力支持慈善捐赠活动,努力扩大的发动面,提高参与率,要应募尽募,确保每个村善款募集不低于1万元。

3、各村在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同时要统筹推进慈善资金的有效使用,积极开展重阳慈善敬老、奖学助学、春节助困等慈善活动,使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

4、坚持募集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增强募集善款的透明度、公信度,所有捐款均应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