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4-16346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廿八都镇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发文字号: | 廿政〔2024〕4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99O-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镇机关各办公室(站、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廿八都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廿政〔2018〕19号)、《关于印发《江山市廿八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廿政〔2019〕10号)、《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廿政〔2020〕29号)、《关于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的工作方案》(廿政〔2021〕23号)、《关于印发<廿八都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廿政〔2021〕26号)等5个文件。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