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04H/2024-1628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四都镇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4〕40号 |
镇机关各科(室、中心)、各行政村、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发展,增强人民身体素质,展现四都镇干群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奋斗姿态。经研究,决定举办四都镇首届“大湖山杯”篮球赛。为保障活动隆重、团结、有序进行,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四都镇人民政府主办。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12月7日-12月8日(如遇恶劣天气,往后顺延)。
三、活动地点
四都镇四都村篮球场、埠头村黄家埠篮球场。
四、活动规则
(一)组队办法
本次比赛由属地机关、行政村和属地企事业单位组建12支队伍参赛,分别是镇机关队1支、镇属单位联队1支、园区企业队2支和行政村队8支。每队12人,男女不限,其中领队和教练各1名,领队和教练可兼任队员(教练外聘的不得兼任队员)。
(二)赛制安排
1.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11月30日-12月1日)为小组循环赛,12支球队分四组比赛(由抽签决定分组),每组三支球队,各小组第一名出线进入第二轮。
2.第二轮(12月7日-12月8日)为淘汰赛,4支球队(由抽签决定分组)分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
3.小组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决定名次,两队积分相同的按两队胜负决定名次,三队积分相同的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上场的五名队员中,需至少包含1名或1名以上管理人员(镇班子领导/镇属单位副职/企业经理/行政村村干部(村务工作者)等。
5.本次比赛的其他常规规则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篮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三)运动员资格
1.基本条件:本次所有参赛运动员年龄需在16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潜在健康风险,适应篮球比赛运动强度。
2.具体条件:
(1)机关队、镇属单位联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2)园区队:四都辖区企业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企业员工(管理人员不受此限)。
(3)行政村队:在职村干部(含村务工作者)、本村村民。
3.资格审查:本次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双方比赛结束前接受运动员资格质疑申诉,经审查后认定不符合运动员资格队员参赛的,本场及之前该运动员出场的场次判负。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排名设冠军、亚军、季军,获胜者颁发奖杯;第4-12名的队伍获优胜奖,颁发荣誉证书。本届比赛前四名队伍自动获第二届“大湖山杯”篮球赛种子队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组织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赛,做好人员选拔及资格把关。各队可根据特色组建啦啦队,在现场呐喊助威,浓厚比赛氛围。
2.鼓励各队赛前自行开展友谊赛、热身赛,加强沟通,增进友谊,提升球技
3.各参赛单位可自购篮球服两套,按标准不超过300元/人列支;村民因比赛当天参赛导致的误工可视情给予补贴,标准不超过100元/人/天列支。
(二)报名须知
1.各队报名表电子版请于11月18日前报四都镇经济生态办干部柴淑颖处,联系电话257855。
2.报名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组织队员资格初审,各队根据需要提供参赛人员审核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
3.资格初审通过后,各队签署并上交《球队健康承诺书》,各队需自行购买意外险。
(三)费用支出管理
比赛期间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镇财政支出管理规定、行政村“三资”管理规定执行。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