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4-163198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一、慢性病种范围有哪些?
答:慢性病种共有12种: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尔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二、特殊病种范围有哪些?
答:全省统一特殊病种共有16种:(1)恶性肿瘤;(2)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帕金森;(5)系统性红斑狼疮;(6)再生障碍性贫血;(7)重性精神障碍;(8)失代偿期肝硬化;(9)糖尿病胰岛素治疗;(10)血友病;(11)肺结核;(12)脑瘫;(13)癫痫;(14)儿童孤独症;(1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6)阿尔茨海默病。
我市已开展的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治疗,脑瘫、智障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治疗三类特殊病种继续保留。
三、门诊慢特病如何备案?
答: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办理
1.参保人首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申请确认,并以12种慢性病相关的诊断为第一诊断就诊时,当次就诊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无需申请材料;慢性病门诊病种申请确认工作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医共体医院认定,特殊病种申请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认定;
2.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根据提示操作即可;3.携带相关材料到线下窗口办理。
四、办理门诊慢特病需要哪些材料?
答: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院盖章)、确诊的病理切片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出院记录、病历资料原件,以上四项任取其一。
五、职工医保特殊门诊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年度内无住院的,起付线800元。有住院的和住院累计计算,年度起付线总额不超过1400元。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医保住院标准执行。
六、城乡医保特殊门诊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年度内无住院的,起付线800元。有住院的和住院累计计算,年度起付线总额不超过1400元。报销比例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标准执行。
七、慢性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无起付线,职工慢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其中,肺结核报销比例为70%)。
八、特殊门诊就诊定点范围有哪些医疗机构?
答:2021年7月1日起特殊门诊定点范围限市内所有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