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756/2024-1625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张村乡 成文日期: 2024-11-21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4〕22号

关于印发《张村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张村乡

各行政村、乡机关各办公室:

《张村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村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按照《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24〕19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张村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应急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方案适用于衢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张村乡行政区域内应对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张村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东剑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乡长吴菲担任,成员由乡领导陈荣忠、郑黎霞、毛云、王街英等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生态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本应急方案责任分工参照《江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工业源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责任领导:郑黎霞

责 任 人:郑华军

负责执行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预警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促纳入的工业企业落实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实施相应预警等级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停产、现场)。

2.扬尘源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牵头领导: 毛  云

责 任 人: 郑  珊、周小伟、刘金水

负责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预警减排措施。负责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露天作业、露天堆放整治;负责除应急抢险、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外的施工工地及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减排措施落实;负责增加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3.城乡面源减排措施落实

牵头领导:陈荣忠、吴  菲

责 任 人:吴伟军、吴兴旺、叶鹏来

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等。

4.健康防护提醒及减排倡导

牵头领导:王街英

责 任 人:周恒宇

负责协同市相关部门发布健康防护措施公告,结合实际发布相关建议性污染减排倡议。

三、应急响应

预警响应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III级)预警响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红色(I级)预警响应启动预警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接到市重污染天气转发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本应急方案召集各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第一时间书面(或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群通知)通知相关减排单位(企业、工地等),启动相应响应管控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倡导内容参考

一、黄色(III级)预警期间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减少或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倡导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时调低1℃。

(4)倡导干部职工及家属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二、橙色(II级)预警期间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适时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倡导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时调低2—4℃。

(4)倡导干部职工及家属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红色(I级)预警期间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倡导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倡导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时调低2—4℃,必要时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干部职工及家属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