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9X3/2024-162497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江山市艾慕酒店、江山学府大酒店、江山市卡特商务酒店、江山途客酒店经暗访检查不符合江山市旅游团队入住推荐酒店资格,江山市欧菲商务大酒店、江山市逗号商务酒店已转让(不再经营),江山万隆度假村已被取消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根据《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旅游团队入住推荐酒店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取消上述7家江山市旅游团队入住推荐酒店资格。
特此公告。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