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开伟(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议案》(第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市住建局于2021年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截至2023年,已基本完成2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并于2024年将基础设施配套较差的部分拆迁安置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经与你们现场面商沟通后,你们所提出的议案主要针对的是加快推进贺村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对此,市住建局作出以下答复:
当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主要面向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乡镇(集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由属地乡镇统筹谋划和具体实施。截至目前,贺村镇负责实施的辖区内符合旧改政策的潭龙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上半年完工。
贺村镇政府在牵头开展改造项目方案设计等工作时,可会同属地社区(行政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社区(行政村)自治能力,鼓励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合理优化改造方案。在改造实施阶段,可利用项目现场办公室和社区(行政村)网格群,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控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改造项目完工后,可组织开展改造情况“回头看”行动,对质量不合格、安全不到位、施工不文明等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完善物业管理,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旧改工程监督管理机制,欢迎人大代表主动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最大程度造福于民。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