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雪英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未设置电车充电桩问题的建议》(第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充电桩规划与建设。截至2024年5月底,我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48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651个,自用桩2011个,专用桩118个,车桩比达1.3:1,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已基本覆盖老旧小区周边0.7公里范围。由于我市老旧小区建成时间早,建设时未配置充电桩供电配套设施,且小区内公共停车位紧张,居民对建设充电桩的需求不一,选址难以确定,因此,在老旧小区内建设充电桩存在很大的压力。
对此,我市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一是由市发改局牵头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年以来,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意见及要求,由市发改局牵头制定《江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江山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江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布点。二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将充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市住建局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前期设计中,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改造范围。如,在山川坛老旧小区改造中,经征求属地街道、社区、居民的意见,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选址,为5个公共停车位预留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所需的沟槽、排管、套管、桥架等基础配套设施。三是由市资规局牵头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市资规局在新建住宅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中,要求建设主体必须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住宅小区公用车位100%安装充电设备(机械车位除外),除公用车位以外的固定车位(库),应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四是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除城投、开投等国资公司积极推进做好公共充电桩建设布局,我市还引进中石化、蔚来、特斯拉等公司,加快推进重要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及酒店等公共区域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完善充电设施布局。此外,今年我市将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列入民生实事任务,由市发改局牵头紧盯“城区新建40个公共充电桩”的年度目标,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公共充电站点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已新建公共充电站9个、公共充电桩44个,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年度建设任务。
通过近年努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之前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的问题,您的建议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发改局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加快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和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居住区和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会同发改局、资规局、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充分挖掘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空间,科学配置充电设施选址资源,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业主自行建设充电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三是市发改局、市经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优惠政策宣传推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区域的保安巡逻和消防监控频次。
再次感谢您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