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远兴(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降低旧楼加装电梯申请门槛的议案》(第1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目前政策情况

我市于2021年出台了《江山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21-2024年内完成加装电梯的,政府给予15万元/台的补助。2023年出台了《江山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专项工作方案》,坚持高水平统筹,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文件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虽然我市政策中未明确要求100%同意才能加装,但在实际操作中,鉴于部分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存在阻碍施工、非法闹事和扬言破坏电梯等情况,我市原则上还是要求所有业主都同意才能加装。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出台新政,完善方案。我市现有加装电梯政策将于2024年底到期。针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结合物权法相关规定,我局将参照外地经验做法,重新出台江山市加装电梯政策。

二是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我局将进一步指导社区选取工作能力强的业主担任居民代表,引导群众开展“睦邻三议”(领头人提议、居民代表商议、业主大会决议),推行居民自治,有效化解邻里矛盾。同时,结合社区日常党建工作、创文大家谈和有礼大讲堂等活动,积极开展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争取让更多业主了解、支持加装电梯政策。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