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4-0013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各督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江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江教〔2023〕77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
二、报送对象
三级及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报送材料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报送程序
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向所在督学中心提出申报,督学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理后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各幼儿园根据普惠性奖补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填表、收集审核材料等工作。2024年1月15日前各幼儿园报督学中心审核。
2.2024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各督学中心审核相关材料,1月21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及教师个人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在审核材料的过程中,若发现有《江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情形的,将取消当年普惠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含教师个人)。
2.各督学中心要提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含2023年秋季学期停办的省三级及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联系人:朱华忠,联系电话:15857009836(619836)。
江山市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