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4-1195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3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今年以来,执法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执法队的精心指导下,江山执法队积极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督察工作

1.高标准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认真履行督察整改综合协调职能,联络督促相关牵头单位开展督察问题整改销号。2023年共完成1个中央督察和3个省委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的销号工作。对历年上级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开展了3轮次的“回头看”专项检查,及时部署安排反弹和新增问题整改,针对检查发现反弹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牵头抓好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管理。积极推进“七张问题清单”管理和考核工作。累计主动上报省级清单问题2个、衢州市级21个。另外,2022年江山市全面完成木门行业整治,相关做法成效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批示肯定。一季度“木门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案例”入选省厅一季度“七张问题清单”综合分析报告典型案例,二季度木门行业入选省级清单总榜和衢州市级清单榜单,四季度上报治气攻坚和秸秆禁烧等两个典型案例,角逐四季度衢州市级典型案例榜单。

(二)执法监管工作

1.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执法队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检查力度和巡查频率,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00余人次,检查点位1600余个,全年查办环境违法行为案件72件,处罚金额652.5997余万元,其中涉气案件56件,自查案件48件,行政复议、诉讼类案件0件,实现了三升一降的年度目标。办理不予处罚案件9件,五类配套案件8件。特别是二季度以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开展了“蓝天”系列涉气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治气预警、高值预警、走航监测、用电监管等多维数据,针对木门、生物质锅炉、水泥、烧结砖、燃煤燃气锅炉和加油站点等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多轮次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由局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严查各类利用夜间偷排、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衢州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公检法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专项整治协调机制,专班化运作,查办了7个第三方环保机构案件。按照要求安排了多轮次的衢州市局交叉执法检查、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夏季对温州监督帮扶检查和冬季部执法局的14轮次强化监督帮扶等,参加上级抽调执法工作受到了肯定和表扬,体现了江山执法人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

2.扎实抓好日常污染源监管工作。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行动,截至目前已设置双随机单部门检查任务7个,跨部门16个,完成210家“双随机”抽查和结果公示,其他检查30家,双随机检查占比88.6%,掌上执法率100%。组织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核查,对平台下发的60家次重点废水在线超标和40家次废气在线超标开展现场核查,组织开展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况专项检查评估,发现整改问题20余个。坚持以环保惠民取信于民,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接待好12345投诉热线,积极回应公众环境诉求。共对各类平台交办的224件信访投诉(不包括重复信访件)进行现场调处。针对香樟花苑、大夫第现代农业等重复、重点信访件,持续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春风江山养殖场异味问题安排人员驻点巡查(3月开始),对存在的环境隐患点逐个攻坚,力争将环境影响和群众矛盾纠纷降到最低,年内未发生进省赴京信访事件。

3.抓好执法大练兵工作。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为牵手,着重抓了案卷规范和完善工作,完善了案件执法队内审制度,把案件审查关口前移,所有案件先组织开展执法队内审讨论,充分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法制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求,组织四个中队交叉开展案卷互评,及时改正发现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衢州市交叉评查、省厅交叉评查的机会,开展学习借鉴,以案卷质量的提升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制作水平,1个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积极参加衢州和省级大练兵比武活动,4人获衢州市级、1人获省级大练兵比武获奖个人。

(三)环境安全工作

1.抓好风险源企业源头管控。加大对21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和44家一般风险源企业的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坚持查管结合、查改同步,发现环境风险隐患16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了对智造新城风险源企业开展现场排查,发现问题60余个。全面开展环保设施排查工作,持续对全市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的水、气、废环保处理设施安全情况开展排查,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类指导和督促工作。与应急管理局及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组成安全环保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20余家企业危废仓库、环境治理设施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检查。

2.组织做好环境风险应急准备。有序推进“南阳实践”落地,江山港及其支流、跨省河流已完成方案编制和专家评审,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核。按照省厅关于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组织指导经济开发区完成两新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拟制评审和企业级防控措施的建设。积极推进跨省联防联控,2023年4月,江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永平代表江山市政府与玉山县政府签订县级联防联控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我市与相邻县(市、区)组建工作联络群,强化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联合执法巡查和监测。同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我局全程参与浙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准备实施,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参加。

3.护航亚运环境质量安全保障。组织对亚运保障112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每3天一轮次的核查和系统录入,完成1474家次核查和情况录入。及时组织对省级指令、指挥平台交办的重点源、高值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并按时提交核查情况,完成省级交办问题11个、指挥平台交办问题35个闭环核查。组织开展了4批次亚运专项零点夜查行动。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以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制定2024年度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持续开展绿剑、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做好三同时验收、生猪养殖、涉气和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常态化做好木门行业监管巡查,突出油改水企业和用电监管异常企业,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深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会同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按照预计,5月份左右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进驻我省,年后前期暗访摸排的会提前进驻。年后计划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组织对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将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逐个整改落实到位;重点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重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达标整治、破坏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风险隐患、侵占岸线及建坝占湖等问题,以及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全面加强问题整改,对尚未息诉罢防的群体访、重复访加强关注,以良好的整改成效迎接中央第三轮环境保护督察。

三是着力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筛选确定年度风险源企业名单,每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3条跨省河流的“南阳实践”方案编制和评审,指导开发区和两新园区化工企业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完成企间级-园区级-流域级相应内容的建设。组织做好新建企业和备案到期企业开展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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