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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我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由局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组建以具体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为辅助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与虎山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共同配合做好法律援助、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帮助退役军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及相关涉法信访事项。2023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22次,提升了我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通过夜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使全体干部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退役军人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条线培训活动,通过考察学习、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和专题授课,提升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依法办理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相关业务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10余次,共计开展理论政策、执法知识学习60学时。按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单位公务员、事业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100%。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2023年,根据年度计划任务,我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进行常规事项检查,同时运用掌上执法对认领的20个事项进行定期抽检,任务完成率100%。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为,全年共为4885多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优待金3425.61万元,为765名优抚对象发放127.51万元医疗补助。为部分优抚对象(共2264人次)落实90多万元医疗救助金。为342名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家庭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317.6万元。落实物价补贴政策,共发放物价补贴28.66万元。安置25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其中事业编制17个,占安置总人数的68%,较上年度提高3.98%。

(四)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过程中,无相关投诉举报件;共开展行政检查3次、问题发现比率为0,无转立案;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法律素养还无法满足法治政府的需要。目前我局暂无法律专业人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对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是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对于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退役军人系统和相关单位部门,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一是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在编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比例低,要求我局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在编人员积极参加考试、申领,培养一批具备依法行政能力的持证人员,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手段向广大退役军人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办事流程及规则,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退役军人群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助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更严谨、更高效、更阳光。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承办案件数(件)

办结案件数︵件︶

简易程序办结案件总数(件)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件)

听证

案件数(件)

重大处罚

案件数(件)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情况(件)

一般程序办结案件总数(件)

结果公开数(件)

其中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数

决定赔偿数

赔偿金额︵元︶

申请行政复议总数

其中

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其中

维持

撤销

确认违法

责令履职

终止

未审结

驳回诉讼请求或起诉

撤销

确认违法

责令履职

撤诉

未审结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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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区间内所立案的案件总数,包括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和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区间内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表格内的“办结”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3.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2)结果公开数:是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案件数;(3)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4)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十四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4.行政救济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总数以统计区间内实际立案的案件为准,六项审理情况总和应等于前面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