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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关于2023年度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决策目录

《江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具体事项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优化调整”(市发改局承办)、“江山市江贺经济走廊土地有机更新和整治提升项目(清湖2022003#、2022006#、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区块)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市征迁中心、江贺经济走廊提升整治专班、清湖街道、贺村镇承办)、“双龙大桥建设工程、城北大桥拆建工程”(市住建局承办),共计三项。

二、决策执行情况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优化调整”

2023年4月4日至5月5日,市发改局将草案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在江山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召开意见座谈会征求各部门意见,收到部门反馈意见13条,并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5月,市发改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草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委政法委备案。5月8日,市公竞办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认为草案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市发改局邀请司法、法律等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市发改局于5月25日提交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于6月5日完成合法性审查。后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和向人大报告,于2023年7月3日发布。

(二)“江山市江贺经济走廊土地有机更新和整治提升项目(清湖2022003#、2022006#、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区块)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3年3月6日起至2023年4月5日,市征迁中心将草案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在江山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召开意见座谈会征求各部门意见,收到公众反馈150条,并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此前,市征迁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草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委政法委备案。3月20日,市征迁中心邀请司法、法律等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市征迁中心于3月28日提交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于4月7日完成合法性审查。后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和向人大报告,于2023年4月10日发布。

(三)“双龙大桥建设工程、城北大桥拆建工程”

本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后因政策调整等原因,目前暂缓实施,该事项于2023年12月28日调出目录。

综上,2023年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专家论证会2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