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4-0036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碗窑乡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1.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碗窑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2.制定背景
为加强碗窑乡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3.制定依据
《江山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市委〔2015〕185 号)
《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江政发〔2016〕31号)
《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质量监督办法(试行)》(江审〔2016〕20号)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江政发〔2018〕39号)
《江山市村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江监管办发〔2019〕1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补充规定》(江监管办〔2020〕6号)
4.主要内容
《碗窑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包括公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从总则、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投标管理、可不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工程标后管理、变更 签证、验收 结算审计 工程款拨付、监督检查等八章内容进行说明。要求碗窑乡各业务办公室和各行政村严格依法按章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内容包括立项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审查登记,资格审核把关,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合同签订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不公开招标审定,招投标资料档案管理等多个环节。
附件为碗窑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立项审批表等13份乡村两级工程、采购相关审批表格模板。
5.实施日期
自2023年1月30日起实施。
6.解读机关.
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经济生态办公室 徐依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