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9X3/2024-0029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发文字号: | 江文旅〔2024〕3号 |
2023年,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上级部署和文化市场执法监管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重点开展了执法办案、“创文”工作、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非法地卫整治、文物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旅游市场监管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市文化市场的稳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2023年度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日常巡查出动检查800余人次,检查400余家次,发现违规4家次,双随机抽查占比64.55%;行政处罚立案调查4件,办结案件5件,警告1家次,罚款1家次,罚款15万元,停业整顿0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没收非法所得0元,没收违法物品56件,听证0家次,重大案件2件,移交0家次。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35套。截至目前,调查处理信访和群众投诉件84起,已全部办理;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7项,办结27件。
(一)严格规范文化市场执法
为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我局按照职能依法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2023年共办结5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和结案。通过依法办案,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了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二)高标准完成“互联网+监管”任务
为科学高效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学习监管业务和相关文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各类监管数据进行归集,并梳理了监管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与衢州市文化市场事务管理中心和市委宣传部对接新闻出版领域的监管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理顺了业务流程。我局完成了全年既定的抽查工作任务,抽查任务完成率、监管事项覆盖率和掌上执法率均达100%。
(三)扎实做好“创文”工作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创文”检查的重点单位,涉及到环境卫生、规范管理、消防设施等。我市现有15家网吧(1家暂停营业)。为提升网吧整体文明水平,我局认真查找网吧管理中的痛点和堵点,深入研究解决对策。一方面,加强宣讲,明确责任。通过召开网吧“创文”工作部署会、到管理到位网吧场所参观学习、邀请网吧协会负责人授课等方式,使网吧业主熟悉网吧“创文”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了责任,提高了思想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规范设施,联合落实。会同创文办、公安、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各网吧按“创文”要求落实到位,完善软硬件设施,统一制作了各类标识标牌,提升了网吧整体规范化程度。
(四)积极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为确保出版物市场规范有序、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我局积极配合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了“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护航亚运”六大专项行动,多次参与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书店、电影院、印刷经营单位等,全年共出动160人次,现场检查80余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0多册;“扫黄打非”行政处罚立案调查2件;办结案件3件,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针对一些书店存在进货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把进货渠道,积极倡导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支持正版,绿色阅读。为贯彻省扫黄办《关于对非法印刷、销售包含党和国家领导人肖像、年画查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农村集市、小商品市场等出版物市场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严查非法印刷、销售包含党和国家领导人肖像、年画等出版物,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了我市出版物市场的风清气朗。
(五)深入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共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执法行动28次,出动人员105人次,收缴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35套,立案2起,有效打击了非法销售、使用、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会同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和华数公司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同时,以“常态化巡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家电市场、电器销售门店、网络电商等进行检查,并针对部分偏远农村非法使用地卫设施较多的特点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全市范围内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能够依法及时取缔。
(六)开展文物监察工作
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肃查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2023年立案查处一起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罚款15万元。同时,积极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对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检查,并着重针对木结构古建筑的安全用电、生活用火、电线线路敷设及消防设施,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相关制度。
(七)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时节,采取日查、黄金周查、错时查等手段,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不断强化旅游经营单位业主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全年,开展双随机、即时检查和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旅游企业进行了覆盖式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旅行社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及时、旅游合同不够完整、景区安全预案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12345、旅游热线电话、“民呼我为”等监督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截至目前,受理的群众信、访、网、电件有84件,已全部办结。今年以来,根据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安排,多次处理预付卡消费纠纷。当前我局正在积极推进极速动漫会员卡退费事宜,目前相关群体总体平稳。
二、行政执法队伍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主要职责。对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性演出、艺术品经营活动、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等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管理。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名义统一执法,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的执法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和专项性文化市场领域执法活动。
(二)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全面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相继完成相关人员转隶及执法车辆、执法卷宗、执法设备的移交。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现持有执法证人员20名。我局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以案施训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落实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
(三)行政执法案件。我局履行全市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负责“诉转案”及后续工作,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处罚等执法工作,承接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落实执法责任,如案件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
(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现配执法设备有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执法终端3台、执法记录仪2台、摄像机1部、照相机1部、无人机1部、便携打印机1台,配有专用办案询问室,受办公场所条件限制,未配置文化行政执法专用视频会议系统设施设备和会议室。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月9日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情况总结--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