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0671C/2023-15442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目 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山市气象局目前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人员队伍建设。
3.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雷灾事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5.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调查和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的审查工作。
7.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
8.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9.管理本级气象部门的人事劳动、计划财务、教育培训、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
10.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气象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气象台、所属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纳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江山市气象局
2.江山市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52.26万元,支出总计852.2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45.8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增加“气象+网格”信息平台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2.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5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6万元,占25.38%;项目支出636万元,占74.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2.26万元,支出总计852.26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45.8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增加“气象+网格”信息平台建设;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5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1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气象+网格”信息平台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5万元,占2.21%;卫生健康(类)支出4.37万元,占0.6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5万元,占3.5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29.47万元,占89.63%;住房保障(类)支出27.89万元,占3.9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2.26万元,支出决算为70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6%。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气象+网格”信息平台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50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1年度减少4.24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气象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87%。组织对2022年度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数字化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
江山市气象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和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毫米波云雷达建设1部;二是建设自动气象站四要素6套;三是建设全天空仪9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自动站四要素难以满足当前业务需求;二是自动站选址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自动站要素升级;二是增加自动气象站选址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黄麟 | |||||||
主管部门 | 江山市气象局 | 实施单位 | 江山市气象局 | |||||||
资金情况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 | 100% | 1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200 | 2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通过本项目建设,全市气象监测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地面气象观测能力、高空气象观测能力和装备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升,满足高分辩模式全市网格3KM、高风险和重点区域网格1KM的网格化预报需要,实现气象监测基本无盲区的目标 | 建设毫米波云雷达1部、全天空仪9套、自动气象站四要素6套。实现地面观测能力、高压气象观测能力和装备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毫米波云雷达 | 20 | ’=1站 | ’=1站 | 20 | ||||
全天空仪 | 20 | ≥9套 | ≥9套 | 20 | ||||||
自动站四要素 | 10 | ≥6套 | ≥6套 | 10 | ||||||
质量指标 | ||||||||||
效 | 社会效益 | 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稳定社会平衡 | 30 | 稳定提升 | 稳定提升 | 30 | ||||
生态效益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 | ||||||||||
总分 | 100 | 自评得分 | 100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得分。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满足观测精密度5公里要求;二是预警提前量达25分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观测数据应用不足;二是时间提前量有达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二是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黄麟 | |||||||
主管部门 | 江山市气象局 | 实施单位 | 江山市气象局 | |||||||
资金情况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 | 60 | 10 | 100% | 1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60 | 6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依靠现代化科技的新技术和气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满足江山市暴雨预报业务发展建设和气象服务需求、提升业务现代化发展为原则,并整体带动和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实施精细化的暴雨监测、预警与服务的数字化、网格化、定量化的系统工程。 | 完成服务器采购1中,增加部门合作数据共享,满足观测精密度5公里要求,预警提前量达25分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部门合作 | 20 | ≥3家 | ≥3家 | 20 | ||||
服务器采购 | 10 | ≥1台 | ≥1台 | 10 | ||||||
质量指标 | 监测密度 | 20 | ≤5.5公里 | ≤5.5公里 | 20 | |||||
效 | 社会效益 | 预警监测时间 | 30 | ≤30分钟 | ≤30分钟 | 30 | ||||
生态效益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 | ≥90% | ≥90% | 10 | ||||
总分 | 100 | 自评得分 | 100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得分。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自然资源与海洋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 的支出。
18.自然资源与海洋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
机构:指气象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自然资源与海洋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附件
附件:2022年江山市气象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