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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成文日期: 2023-09-27

中秋、国庆假期火灾防范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中秋、国庆长假将至,人流、物流集中,促销、庆典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增大,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要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平安。

1、做好节前消防准备。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对全体员工、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绷紧消防安全弦。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包括领导带班、消防巡查值班、消控室值班、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值班),及时处理隐患、险情。

2、加强公众聚集场所防火。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清理余火、关火关电。夜间营业的场所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动火动焊时要落实审批、清理、围挡、监护、处置等措施。

3、大型群众性活动防火。举办商演、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安全许可。举办单位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值守,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4、生产、仓储企业防火。放假停厂企业应关火断电,并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未放假停厂的企业,应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止人员疲劳生产。严禁人员在生产、仓储场所住宿,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动火动焊时要落实审批、清理、围挡、监护、处置等措施。

5、经营性自建房、临街门店防火。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要及时搬离住宿人员或进行有效的防火隔断。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用火用电。香烛、配电箱、电热器具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6、餐饮场所防火。要定期清洗油烟管道,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保持通道畅通,从业人员要经过消防培训。燃气使用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燃气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私自拆卸燃气阀门等装置。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点火或触碰电气开关。

7、旅游观光防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私家车要配置车载灭火器。在景区严禁乱扔烟头。住宿、消费时要选择消防安全条件较好的场所,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严禁卧床吸烟,严禁违规用火用电。文物建筑、古城镇、传统村落、民宿等要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8、居家防火。及时对电气、燃气管线进行一次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燃气管线有故障要及时更换、维修。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对留守老人、儿童要加强监护关爱,防止引发火灾等意外。

9、养老机构、医院防火。养老人员、病患人群特殊,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检查,严禁违规动火动焊。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若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