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3-15498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江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文字号: 江司发〔2023〕2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及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对象

(一)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月12日。

(二)对象: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附件1)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各单位证件管理员通过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集成应用——执法主体人员”模块录入报名人员相关信息,报名信息由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终审,终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专业证明。除民政、发改、医保、统计、司法、卫健、商务、经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林业、人力社保、气象、财政、资规、水利、审计、民宗、文旅、体育、档案、综合执法、机构编制、保密、消防救援等系统外,其他领域参考人员应先取得本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2.市委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3.照片格式。正面免冠、着制服或正装,背景透明,宽高34*39mm,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着制服的,应统一着制服。

4.执法人员岗位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的要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系统提示,在“制服着装”处选择“是”,并上传执法人员岗位情况说明(附件2)。其他单位如有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的,也需根据系统提示勾选相应标签,按要求上传执法人员岗位情况说明。

5.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应写于白色A4纸上,白底黑字,横向排列,字体清晰;通过扫描仪扫描,不能用手机或相机拍摄;像素大小为200*80,格式为png图片,图片大小需小于64KB。

三、培训时间及对象

(一)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20日。

(二)对象:系统报名成功人员。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授课方式进行,各单位参训人员登录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系统学习。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出生年月日@Sft。

(二)培训课程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课程。

(三)培训要求

视频课程分核心课程和重要课程,每个核心课程为2学分,每个重要课程为1学分,学习完课程后获取相应的学分(每个视频必须播放完才能获取学分)。本次培训需取得30学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的相关组织工作,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学习培训。待考人员完成在线学习培训后,可通过培训系统进行练习。练习路径: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系统——模拟练习——模拟考试或随机练习。联系人:祝丽丽。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执法人员岗位情况说明



江山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有关单位名单


保密局、档案局、新闻出版局、网信办、民宗局、事登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医保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


附件2


执法人员岗位情况说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编制性质:(公务员|参公|事业)

所在单位具体工作机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名称)

所在工作机构行政执法职责:(主要摘录单位“三定”文件内容)

人员岗位职责:(说明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在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附:单位“三定”等相关佐证材料


单位组织、人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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