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5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罗建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普通高中财政补助的议案》(第215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促进我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普通高中(指山区26县和海岛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高质量发展,推进浙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10月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了《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县中崛起”行动计划》。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需要,在查找经费投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的具体建议,为“县中崛起”提供财力支持的举措。

2022年,市财政将原由学校自筹解决的教师福利费、工会费、疗休养费和体检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拨付资金523.35万元。同时从2023年起,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添置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年安排经费800万元。

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为提高普通高中学校自身“造血功能”,市教育局积极与市发改局沟通协调,由相关公办普通高中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政府汇报同意后,发改局将启动收费调整程序。目前,各相关学校正在接受第三方机构教育成本监审,待走完收费调整相关流程后,争取在下学期相关学校收费调整到位。

另外在学生资助方面我们严格国家、省资助标准予以落实,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求公办学校按照学校事业收入5%的标准提取学校资助经费,并专项用于学校困难学生的资助。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