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9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徐江修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提高学校班主任老师待遇标准的议案》的议案(第199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在校内做好学生学习、思想、心理、纪律、卫生等日常班级管理工作,还要在校外积极地协调沟通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关系,承担着相对繁重的工作量。我局历来十分重视班主任工作,近年来,教师年终考评及职称评定等制度,均优先向班主任倾斜,这也极大激发了班主任的工作热情。

根据2020年印发的《江山市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市政府考核奖考核指导意见》,经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商,参考周边区县班主任津贴发放情况,我市公办学校班主任补贴标准从2021年开始作了调整,相关补贴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发放。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要求,2022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江山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文件精神,从2022年9月开始,我市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班主任补贴标准调整如下:幼儿园由每月450元调整至800元,小学由每月550元调整至800元,初中由每月650元调整至1000元,高中由每月780元调整至1100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努力,着力提升班主任待遇,增强班主任工作吸引力,使班主任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另外,关于“增发班主任寒暑假期两个月的工作津贴”的提议,目前各级并无相关津贴发放的政策(或办法)。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