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毛芳君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出台我市三孩配套政策》的建议(第8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实施全面三孩生育政策后,“幼有所育”的问题面临着新挑战,“孩子生了谁来带”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等工作被摆在了一个新高度上。衢州市已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实施关爱工程”。江山市作为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试点县,提前谋划,积极探索,此项工作已经走到衢州市各县(市、区)的前列,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一是我市出台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超额完成浙江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目前,社会面上有8家民办托育机构,托位531个。二是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婴幼儿。目前,全市76所幼儿园中有70所有条件开设托班(含24所公办、46所民办),托位达1427个。三是我市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照护服务机构和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四是《江山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我市城市化人口聚集、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国家三孩政策实施等实际情况,配套幼儿园规划设置按不少于50生/千人的标准落实(城市居民按每户2.6人口径统计,相关标准已考虑婴幼儿托班需求)。

另外,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已从2022年开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对符合我市入学政策条件,且学校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允许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公办学校入学。2023年,我市学前教育段也开始推行这一利好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相关公办幼儿园“长幼随园”。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影响我国出生率不高的因素众多,入学政策并非决定性因素;而且当前不少的三孩家庭并非都是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结果,小学入学划片招生的政策是为保障更多的入学公平和均衡,推行三胎的孩子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找我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小学或者初中的时机尚未成熟。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江山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加快礼贤清华园、城东新城、贝林清溪里、步阳玫瑰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进度,建成后移交市教育局举办成公办幼儿园,并要求这批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我市也鼓励城东、城关、江滨、云宾、城北实验、江东科技等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开设托班,以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同时,我市将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出台在目前减负大背景下的入学配套政策,进一步支持优化我国生育政策,促进我市人口增长。

感谢你们对江山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言献策,促进江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