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朱佳艳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规范中小学生研学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169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江山市现有中小学研学基地14所,其中省级3所、衢州市级9所、江山市级2所;中小学研学营地3所,其中衢州市级2所、江山市级1所。每年全市中小学按照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江山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有计划地组织研学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目前,江山市各中小学校均在有序开展研学活动。活动实施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财政、交通、文化、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立足安全责任、课程资源、组织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推动研学旅行活动更好开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努力,着力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活动审批。根据教育、文旅、公安、交通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江山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审批制度,要求各中小学研学学校必须提前两周提交申请报告和《学校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案》《研学旅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研学旅行活动审核备案表》《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并实行研学行前、行中、行后报告制度,提高预设和排查安全风险意识,做细做实活动方案,对审批材料不规范的坚决驳回审批。

二是强化复评,加强课程建设。在审批新增基地(营地)时,除严格审批硬性条件外,我局将重点关注基地(营地)的课程建设,会同文旅、商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挖掘我市优质文化旅游、工矿企业、未来乡村和农业资源,以江山本地资源为基础,立足学生生活实际和发展需要,引进研学课程开发团队,帮助企业开发本土特色的研学实践课程,提升研学基地(营地)的专业性和影响力,提高师生在研学过程中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同时,对已审批的基地(营地)开展复评工作,在复评中重点要求其不断完善课程建设,凸显基地(营地)的主题特色。

三是专兼结合,强化师资培养。通过与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密切联系,加强对我市研学旅行工作的教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我局督促研学基地(营地)选派素质好、管理能力强并有一定特长的人员担任基地(营地)的管理工作;将研学基地(营地)教师专业培训纳入相关课程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术和指导水平。

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