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84XE/2023-1541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大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浙林防[2023]4号)和《江山市林业局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江林[2023]1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禁毒条例》有关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禁种铲毒成果,确保“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计划,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出现反弹或者隐瞒不报、漏报少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禁种铲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镇成立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吉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勇、姜森清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包组、村干部包农户”的工作联系机制,各行政村也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切实做到级级有责任,人人抓落实。全面有效地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镇范围内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办公室要立足防范,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即将播种时节,结合贯彻实施《浙江省禁毒条例》,组织“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活动,通过采取张贴禁种铲毒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铲毒宣传教育,营造禁种铲毒氛围。各村、林业、农业农村等要深入村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做到禁种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增强防毒拒毒意识。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鼓励和方便广大群众积极检举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线索,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具体奖励措施。举报受理电话为110,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在严格保密的同时,上级部门将视情给予奖励:经查实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不满20株的奖励人民币200元,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奖励人民币500元,50株以上不满500株的奖励人民币800元,500株以上不满1000株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株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要抓住罂粟开花、结果、割浆等易发现、易铲除的有利时机,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组织踏查铲毒工作。坚持“春抓禁种、夏抓铲除”,加强协同配合,组织力量强化打击、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林业要充分发挥前沿优势,结合村业生产、检查验收等工作,加大巡山、踏查、铲除的密度和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农业部门要将铲毒工作与春耕备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拉网式排查;公安机关按照国家禁毒委行动要求,建立健全禁种铲毒信息网络,坚决铲除毒品原植物,及时查办非法提供种子和种毒案件,惩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依托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等手段,扩大对潜在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监测覆盖范围,确保不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