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3-153900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文机关: | 峡口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文字号: | 峡政发〔2023〕2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99M-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
为综合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考核工作的实操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美丽庭院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督查活动的通知》(市委办〔2022〕4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美丽庭院(一米菜园)示范村创建和美丽庭院星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妇〔2022〕11号)要求,现将《峡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峡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峡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月对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明查暗访,具体时间由镇创建专班自行确定。
二、考核对象
(一)全镇18个行政村分三类进行考核,每类村各取首位和末位进行奖惩。
一类村1800(不含)人以下:连丰村、双潭村、定村村、地山岗村、新和村、峡南村
二类村1800(含)-3000(不含)人:枫石村、同桥村、峡西村、峡东村、三卿口村、广渡村
三类村3000(含)人以上:峡北村、大峦口村、峡新村、合新村、王村村、柴村村
(二)全镇18个行政村按照党建联建分三个片区进行考核,考核总分排名第一的片区进行奖励
共美党建联建:同桥村、广渡村、王村村、地山岗村、合新村、新和村
共富党建联建:枫石村、三卿口村、柴村村、大峦口村、双潭村、峡南村
集镇党建联建:峡东村、峡北村、峡西村、峡新村、连丰村、定村村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人员组成。由镇创建专班统一组织实施。检查组由镇创建专班及各行政村非担任村两委的妇联执委或人大代表组成,每次从党建联建三个片区中分别抽取1名参加检查,现场采取抽签方式决定检查村及网格。
(二)考核内容。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由实地检查(60分),暗访检查(30分),机制落实(10分)组成。
1.实地检查(60分)。检查组对各行政村以六乱整治、公共环境、美丽庭院、农村公厕等情况对照附件1《峡口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地测评卡》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实地检查分值取检查人员的平均分。
2.暗访检查(30分)。镇创建专班对各行政村进行暗访回头看,督查结果形成问题反馈清单,交办到村,村需在交办时间内完成问题点位整改。
3.机制落实(10分)。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每月健康家庭、有礼家庭、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并对评选结果进行流动红旗表彰。
(三)上级要求纳入考核的内容,按上级要求进行加扣分。
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情况汇总,进行排名通报。针对当月督查情况,需整改的问题交办进行复查,若未落实整改的,加倍扣分。
四、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1.流动红旗。对三类村排名在首位的村,授予流动红旗。
2.资金奖励。镇安排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财政奖励,每个村按照市里上一年度农经系统认定人口数,由镇财政补助20元/人,年底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镇级红旗奖:当月镇级人居环境督查排名在三类村中排名首位的3个村,给予村集体2万元资金奖励。
(2)片区考核奖:在党建联建三个片区中,片区总分数排名首位的,给予该片区所有村集体1万元奖励,当月全镇排名末三位的村除外。
(3)市里红旗奖:在市级人居环境实地测评中代表峡口镇获得市里流动红旗(全市前三位成绩),给予当月相应的迎检村每个村集体5万元资金奖励。
(二)反向倒逼
1.每月通报。对每月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在网格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在镇三务公开栏上进行晾晒。
2.后进约谈。对督查排名末位的村,授予流动灰旗,由村书记上台表态发言;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村,由峡口镇主要领导约谈其全体组团联村和村两委干部,扣除当年峡口镇专项补助人头经费10个百分点;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村,全额扣除当年峡口镇专项补助人头经费,年底综合考核等次降档处理。
3.对于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督查中表现较差,致使峡口镇在市里排名末三位的,扣除当年峡口镇专项补助人头经费50个百分点,当月双比双促考核中直接排名末位。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由峡口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峡口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地测评卡
2.峡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月度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