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3-15388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江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8-17

关于2022年度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8-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决策目录

《江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具体事项为“江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港航运输管理中心承办)、“江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市发改局承办)、“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的通告”(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江山市市区范围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征迁事务中心承办),共计四项。

二、决策执行情况

(一)“江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将草案征求意见及起草说明公布在江山新闻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召开意见座谈会征求部门意见建议,收到部门反馈意见17条。此前,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分别完成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同意。6月,市交通运输局邀请司法、法律等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6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将草案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7月14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请市委同意及向人大报告,于2022年9月15日公布。

(二)“江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调整”

原计划于2022年11月份完成的,后因经济形势等因素,考虑水价调整涉及广大群众及企业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减轻群众及企业负担,故暂未启动该项工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8月23日对外公布暂缓实施。

(三)“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的通告”

2022年4月6日至5月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召开意见座谈会征求各部门意见,收到部门反馈意见9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浙江远图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此前,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参与初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初审意见对文件加以完善,并于8月28日将草案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9月5日,市司法局完成对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后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和向人大报告,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

(四)“江山市市区范围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原计划于2022年7月份完成,因上位法依据暂未调整,故暂未启动该项工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8月23日对外公布暂缓实施。

综上,2022年决策承办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组织专家论证会2次。另,《江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的通告》各开展后评估工作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