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20201/2022-1551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长台镇 成文日期: 2022-06-13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2〕2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HJSD99P-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长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台镇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工作方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长台镇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转发和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纪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长台镇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遏制违法势头、提升监管水平、服务争先创优”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形成高压态势,全力破解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难点堵点,着力形成法定主体依法行政、镇村合力攻坚的常态化监管格局,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衢州当龙头、全省争上游”贡献力量。

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镇在建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土地整治等政府(村)投资项目,重点内容包括: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或以合作、联营名义进行工程转包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负责人,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进行组织管理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全部工程,计取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

6.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7.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8.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9.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三、实施计划

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巩固”四个阶段,形成“拉网摸排线索、线索归集交办、全面跟踪督查、处理结果应用”工作闭环,对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公开通报一批,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整顿市场秩序。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初

1.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蒋芸、人武部长徐平华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村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3.专题动员部署。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监管办相关专业干部来镇进行理论学习讲座,提升镇村两级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

1.镇各业务线办公室:作为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查处的法定主体,根据行业特点分头开展专项整治再部署,全面排查梳理主管范围内的在建项目,重点检查存在安全、质量、工期和信访举报(农民工欠薪)等问题的项目。动态梳理违法线索,及时固定违法证据,为下阶段工作打下基础。

2.各行政村:结合平时项目管理所掌握的班子人员到岗率、项目进度、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机械采购租赁、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对照九项重点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关线索及时报送。

3.施工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准备备检资料,针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并建立防范机制。督促承建项目的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共同做好自查自纠。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且限期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重处罚。

各责任单位于6月25日前分别将自查表(施工单位填报附件2,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填报附件3)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贤敏,电话:612383。自查自纠阶段未排查出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除上报相关书面资料外,负责人应向镇纪委监察办说明原因。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底)

1.线索归集交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排上报的线索进行梳理归集,召开专题交办会,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分别交办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并明确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领办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认定、审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公告和信用分管理等手段,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重点问题牵头整改跟踪督促,确保领办事项落地见效,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实行集中研判。对于疑难和重大案件实行综合研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联合研判,研判意见作为案件查处及后续整改的重要参考。涉嫌干部违纪违规的案件由镇纪委监察办召集研判,运用多种手段,保障案件查处推进有力。

3.组织联合督查。集中整治阶段实行周例会制及通报制,及时公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保障相关单位协同推进。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镇纪委、监察办等开展专项联合督查,同时做好上级的监察督查抽查,重点问题由上级领导直接督查,确保问题线索得到严肃查处并全面整改落实。对在自查阶段隐瞒不报、未发现问题线索或交办线索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从严问责处理。

(四)长效巩固阶段(2022年10月,常态保持)

1.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整治成果运用,认真梳理形成一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案为鉴形成震慑。处罚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与建筑业市场诚信评价挂钩,并及时应用到招投标环节,限制相关主体投标资格或招标文件信用赋分。

2.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治行动为契机,从共性问题入手,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建立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发现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督办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并完善系列配套措施。

3.形成监管常态。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办公室、各村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常态监管机制,各方主体既明晰管理边界又形成工作合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四、职责分工

1.各业务线办公室:负责对本办公室在建项目在专项整治中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上报。

2.各行政村:负责对本村在建项目在专项整治中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上报。

3.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对照整治要求逐项开展排查,建立动态排查台账;对发现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及时固定初步证据,形成有效线索,整理有关资料移交相关部门;强化整改落实,做到即查即改。

4.镇纪委:负责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力量,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各办公室、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危害性认识,细化工作举措,扎实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整治工作。

2.强化依法行政。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专业法制队伍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加强全过程法制审查。每个案件处置要确保事实清楚确凿、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过错责罚相当、程序合法到位,充分展现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3.重视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风气。畅通社会举报途径,举报电话为:612383,对举报事项建立台账逐项调查跟踪督办,并限时销号,强化信息公开。邀请市监管办专业人士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严肃执纪问责。加强专项整治执纪监督,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设定招标条件造成严重后果、插手中标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问责。除施工企业外,涉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并依法严处,情节严重的直接列入黑名单直至退出市场,切实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附件:1.长台镇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长台镇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自查表(施工单位)

3.长台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自查表(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

长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长台镇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增胜

副组长:蒋  芸  徐平华

成  员:曾小伟  王晋鑫  姜麦慧  毛梅茜  周晓伟  

陈建军  姜建平  徐  伟  郑贤敏  叶发存  

杨远清  柴建祥  夏玉霞  徐国柱  王巨生  

罗水华  张建华  廖廷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郑贤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长政发〔2022〕24号-关于印发长台镇工程建设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工作方法的通知(有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