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3-15379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0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办〔2019〕73号)等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现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公示。附件1: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
附件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附件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衢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