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江山 > 回应关切

市民异地急诊办理特殊情况认定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叶秋宁

“我儿子在杭州旅游突发急性胃肠炎,我们该如何报销?”近日,市民李女士向市医保局致电咨询。原来她儿子在杭州旅游的时候因为饮食不卫生,导致急性肠胃炎住院。咨询后得知,她儿子出院时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时只需承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2023年7月1日零时起,参保人员到衢州市域外住院的,需要在江山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但李女士儿子属于临时外出突然起病,像这种情况只需携带急诊病历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办理临时外出急性起病的特殊情况认定,认定成功后即可刷卡结算。

据了解,临时外出时突发疾病只要做到以下两种情况,就可以享受转诊医疗保险待遇:一是在出院联网结算前,患者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可凭急诊入院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外出急性起病的特殊情况认定。签署承诺书并经资料审核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临时外出急性起病的特殊情况认定,在出院联网结算时直接刷卡结算并按规定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二是患者出院时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未联网结算的,出院后可持急诊入院的病历资料及复印件,签署承诺书并经参保地经办机构认定后按规定享受住院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