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352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文字号: | 江教 〔2023〕71号 |
各初中:
为切实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工作,满足广大考生及家长的意愿,增加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自主选择范围,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设立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点,现将《江山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测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江山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测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衢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教基〔2016〕12)和《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江山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教〔2016〕30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游泳测试顺利进行,防范中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游泳测试工作组织领导,特成立江山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测试领导小组。
组 长:姜淑芬
副组长:姜祖开 王以洪 陈彬华
成 员:祝龙江 柴小冬 毛 琳 周晓冬 郑志江 徐晓武
二、测试对象
自愿参加2024年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的初中在校生(现初二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一)2024年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办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二)参加游泳考试考生,报名前需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像素大小为120×150,高200PX,蓝底,数码照片文件不大于25K,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提供要正确,身份证末位号字母X要大写),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以校为单位上报招生办。
四、报名和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暂定8月8日上午8:00至8月9日下午18:00,测试时间2023年8月20日左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办法
(一)考生游姿不限,每次考试每人测试一次,游泳距离100米。
(二)测试时考生须穿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在水中双手攀池壁,听到“各就各位——鸣哨信号”后出发,同时开表计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行进,途中不得脚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线等。转身时,允许考生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壁,可以水下转身后,用脚蹬池壁,连续游进。
(三)考生游道统一安排,不进行抽签。
(四)考生须在规定的游道中划水行进,不得借助浮标前进。
六、评分标准
分值 | 男 | 女 | 分值 | 男 | 女 |
成绩 | 成绩 | 成绩 | 成绩 | ||
12分 | 3′00″ | 3′30″ | 6分 | 4′00″ | 4′30″ |
11分 | 3′10″ | 3′40″ | 5分 | 4′10″ | 4′40″ |
10分 | 3′20″ | 3′50″ | 4分 | 4′20″ | 4′50″ |
9分 | 3′30″ | 4′00″ | 3分 | 4′30″ | 5′00″ |
8分 | 3′40″ | 4′10″ | 2分 | 4′40″ | 5′10″ |
7分 | 3′50″ | 4′20″ | 1分 | 4′50″ | 5′20″ |
七、测试有关规定
(一)参加游泳测试的考生,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专人负责带队到指定的测试场所,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可作为2024年体育中考成绩。
(二)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借助器材或其它不符合游泳规则的情况时,该考生测试随之结束,测试成绩为零分。
(三)考生一经检录,如没有按时参加测试,则视为弃权,测试成绩为零分。
(四)考生在每场测试时,只进行一次测试。
(五)凡有哮喘、肝炎、红眼病、传染性皮肤病等相关疾病的考生不得参加游泳测试。如需要参加测试,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对考场进行封闭式管理,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七)100米游泳为我市毕业生体育考试第一类测试项目,要严格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如果发现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根据中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考生遇到例假、伤、病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游泳测试的,由本人提出缓考申请,经市游泳测试领导小组核准后,统一参加后续的游泳补考。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专项领导小组。各校必须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游泳考试项目具体负责人和相关值班教师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游泳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管理规范和安全工作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双方对学生到校培训、考试安全工作要会商研判,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完善管理措施,厘清责任边界。
2.坚持自愿报名。各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应告知家长开展游泳测试的目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各校在组织报名时,应根据每个学生的身体素质、兴趣爱好、本人意愿及家长态度等状况,遵循自愿原则。
3.建立工作机制。学校要全面摸排信息,制定参训(参考)学员表单,详细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班主任(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紧急情况联系2人(联系电话)、交通出行方式等,做到警务室、值班人员、训练场地三具备。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应对。
(二)精心组织,坚持确保安全稳定
1.做好日常管理。各校要做好到校和训练(考试)常态管理,学校要对每期学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做好进校点名、入场点名、离校点名,并落实“三”登记。训练场地要结合游泳项目安全风险,确保2名全职救生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做好相应安全提醒和标识标志。现场管理人员、教练员、救生员等必须按照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要求,全流程做好场地安全工作。
2.做好训练场地投保工作。要高度重视场地相关险种的投保工作,必须做到足额、提前,在保单生效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试运行工作。
3.做好防溺水工作。严令禁止擅自外出游泳训练提高,防范意外风险。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2023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警示学生不得擅自到河塘沟渠、江溪水库等陌生危险水域游泳训练。未经监护人陪同或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擅自与同学(朋友)结伴到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管理乱、无救护人员配备的场馆训练。
4.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制定学员游泳培训(考试)期间的安全责任书,告知安全责任,履约安全管理。严令禁止学生擅自骑行电瓶车往返家校参与游泳训练,对自行乘坐公共交通、骑行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往返出行的,必须做好每日教育提醒。鼓励家长创设条件,对参训学员进行往返陪护接送。
(三)细化管理,抓好防疫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培训期间,各校要做好每日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要加强学生的疫情防控知识普及,若出现发热、咳嗽、干呕等异常体征时应暂停培训及时就医。对在校外培训的学生要引导其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游泳培训。
2.做好卫生防疫和水质保持工作。要做好每日的水质巡查工作,训练(考试)场地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定期消毒、换水,确保游泳场地水质符合相应卫生许可要求。做好必要的学员体质问询和检查,对不宜参训(参考)的特异体质、传染性疾病对象要即时劝退。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