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351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营造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氛围,落实一岗双责,调动安全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学年优秀校园安全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员,督学中心分管安全副主任或安全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意识较强,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规范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3.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安全管理岗位,业绩突出,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5.对学校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不断研究、创新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和宣传;
6.坚持原则,对忽视、漠视安全行为敢于抵制,自觉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和安全;
7.所在学校(单位)本学年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2022学年优秀校园安全工作者50名。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各推荐1—2名,督学中心各推荐3—4名参加初评(近两年已获该项荣誉者暂不参与评选)。
四、评选要求及办法
1.各学校(单位)要对照条件,积极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2.推荐对象须经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
3.局评审小组根据评比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对象。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填写《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学年度江山市优秀校园安全工作者申报表》,经相关初选推荐后,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8月7日前报局安全监管科。
附件:2023学年度江山市优秀校园安全工作者申报表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开展2022学年优秀校园安全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