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3-15348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力社保局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政工序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包含大专院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比照参评。
具体包括:1.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2.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4.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5.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6.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7.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8.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9.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以上人员在申报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无任职文件的专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岗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度高级政工师的申报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浙宣〔2020〕26号)(网址:http://www.zjwmw.com/ch123/system/2020/08/04/032653252.shtml)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均可提出申报申请。2023年高级政工师申报试行线上和线下同步,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开通线上授权账号(浙江省高级政工师线上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zgzp.xcb.zj.gov.cn),线下申报材料同步准备,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2023年度政工师的申报条件
1.正常晋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思政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思政工作1年以上。
2.转评:已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因工作需要转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应在思想政治岗位工作并按原有中级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才能按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政工师的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资格并受聘担任职务1年以上,方能按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申报政工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3.转岗:转岗至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公务员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复员人员,3年内可申报。申报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7年以上;本科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5年以上;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4年以上;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2年以上。在下列岗位上的工作年限可确认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①在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②在学校中担任政治理论课、德育教育工作和政治辅导员工作。③在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连以上单位担任副指导员、指导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政委、政委、政治协理员,在政治部(处)从事纪检、组织、干部、宣传、教育工作。
4.破格: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3年以上的对象,属于破格晋升对象。破格申报条件从严掌握,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5.近4年内,基本工作业绩,作为参评要素: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本单位、本系统或其他单位干部群众讲理论、上党课、作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每年至少1次,4年受众累计达本单位职工数2倍或1000人以上。需提供活动通知、活动照片和宣讲稿摘要等。②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组织开展党课比赛、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先进典型选树推广活动,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至少1项以上,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本单位、本系统和本地区形成影响、富有成效。需提供活动通知、活动照片等。③建好用好本单位宣传平台。运用内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本单位干部职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
6.近4年内,突出工作业绩、作品成果、荣誉奖励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破格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5项:①开展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至少有1项工作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单位)推广。②建设的政工队伍至少有1支队伍纳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单位)思想政治类队伍体系。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期间,培育选树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单位)表彰的典型人物1位。④在核心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舆论引导文章1篇(核心报刊:指注有统一规范刊号,并纳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的刊物)。或在市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理论文章、舆论引导等)2篇。或在自媒体上发表符合主流价值、阅读量超10万的文章2篇。⑤本人在上级部门开展的基层宣讲、事迹报告等集中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1次。⑥本人在本部门或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1项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市厅级的单位等)或者2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县处级的单位等)的表彰和奖励。⑦本人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本行业或本系统影响力和知名度较大,在设区市级以上行业系统中产生重要影响,所在单位或部门获得1项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市厅级的单位)表彰奖励。
7.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近4年思想政治工作满意度须达到90%以上。
(三)2023年度助理政工师的申报条件
1.正常晋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转评:已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因工作需要转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应在思想政治岗位工作并按原有初级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才能按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助理政工师的职务任职资格。
3.转岗:转岗至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1年以上的公务员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复员人员,3年内可申报。申报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3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累计1年以上。在下列岗位上的工作年限可确认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①在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②在学校中担任政治理论课、德育教育工作和政治辅导员工作。③在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连以上单位担任副指导员、指导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政委、政委、政治协理员,在政治部(处)从事纪检、组织、干部、宣传、教育工作。
4.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作为参评要素: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本单位、本系统或其他单位干部群众讲理论、上党课、作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每年至少1次,需提供活动通知、活动照片和宣讲稿摘要等。②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组织开展党课比赛、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先进典型选树推广活动,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至少1项以上,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本单位、本系统和本地区形成影响、富有成效。需提供活动通知、活动照片等。③在县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理论文章、舆论引导等)1篇。或在自媒体上发表符合主流价值、阅读量超10万的文章1篇。
三、其他条件
(一)年度考核要求:申报对象近3年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本科学历申报助理政工师要求提供2022年考核合格(或称职)证明)。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号)执行。其中申报政工师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要求近四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2020年-2023年,2023年不得少于18学时),申报助理政工师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证明。专业科目的学时认定以实名注册的“学习强国”平台积分为准,学习强国积分达到10000分以上。申报高级政工师继续教育按《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执行。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单位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时需出具由人事部门提供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四)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被派驻市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做到材料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完备、书写装订整洁。按要求提供能够佐证和反映本人思政工作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思政经验推广等方面材料。
(二)单位审核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岗位(或职务)、业绩作出真实性评价和满意度测评;申报对象相关材料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相应栏内。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宣传部门审核核对原件并盖章后方可上报。
(三)逐级申报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相应的中评委评审。高级政工师申报中评委评审通过后报高评委。
(四)任职资格认定。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经中评委按评审程序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人社局发文公布。
五、其它要求
(一)任职资历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材料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二)拟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市政工职评办将组织申报材料培训会,具体通知另附。
(三)申报材料要按附件要求装订成册。对申报材料不全或者材料混乱的,有权予以退回。申报材料请于8月4日之前统一报送衢州市政工职评办(联系人:许紫薇。电话:0570-8062332)。
附件:1.申报人员汇总表
2.申报材料及要求
3.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
4.本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申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表
6.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衢州市政工序列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