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羽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在乡镇建设廉租房的建议》(第4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公租(廉租)房保障是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2000年,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14年,我市将廉租房保障和公租房保障并轨,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计建设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12批次19幢1995套,建筑面积12.95万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2.73亿元。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3500余户。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加大公租房保障的覆盖面,降低准入门槛,希望将更多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因此自2016年开始我市已暂停公租房新建。同时,公租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公租房用地要求无偿划拨,地方财政的压力增大。结合目前乡镇社区数量较少,对乡镇公租房需求量低的实际情况,建设乡镇公租房存在实际困难,暂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单位协商扩面相关事宜。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