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子坤(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承载着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实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持续探索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通过推广菜单式物业服务标准、创新物业费三方监管模式、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物业费清缴等专项行动、推动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红色物业”创建等工作,不断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

一、建制考核,促监管强化

制定出台《江山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江山市物业小区“文明小区”考评方案》《江山市小区物业服务费第三方监管实施方案》等一批基础性制度办法,初步形成制度完备、多方共管、群众可感的物业服务管理格局。深入实施《江山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江山市物业小区“文明小区”考评方案》等一系列考评制度,牵头组织创文办、消防大队、社区代表、物业专家等对城区54个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联合考评工作。2023年又在原有考评制度上进行优化,细化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目前已经开展了4次季度考评和1次年终评价,考评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示。

二、梳理职责,促部门联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衢州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厘清街道、社区与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分工。住建局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的关系,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调解物业管理纠纷。聚焦小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2023年住建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检查等活动,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三、定期培训,促能力提升

通过定期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知识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比如:绿化修剪培训、白蚁灭治培训、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创文迎检培训、高端物业企业实操教学等等,提高物业企业在绿化养护、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形成互学互比的良好氛围。2023年至今已开展3次专题培训1次外出学习。

探索三方协同治理模式

积极探索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协同管理模式,全面加强业委会候选人资格把关,制定“四优先”“六必须”“十一不进”资格条件,全面强化业委会履职能力;梳理细化业委会筹建、换届选举8个流程步骤,对筹备组会议、业主大会等怎么开、什么时候开等进行细化明确,形成操作手册,确保街道、社区干部一学就会、一看就懂;借助创文考评,将小区考评与业委会履职考评挂钩,奖惩并举,引导业委会及时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维护、更新,全面强化物业公司履职激励约束;借助红色物业,积极发挥“邻礼通”线上治理平台作用,建立社区、小区党支部、物业相结合的物业联席会商制度,形成社区居委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力优化基层治理局面。

下一步计划

至于议案中提到的“规范管理小区物业资质审核”。2017年,为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全国范围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议案中提到的“实行小区业主的文明征信联网管理制度”。针对小区业主的文明征信联网管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物业管理提质升效目标,强化政策供给和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业主获得感与满意度。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