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严雄华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30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思想先导、设施先建、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重点从宣传发动、管理体制、两网融合、前端分类投放、垃圾分类运输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2022年,开展垃圾分类系列宣传200多期,完成樵歌山庄、清溪港湾、景星湾、翠岛蓝湾、西溪名都、揽月湾等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建设,配备其他垃圾收运电动车64辆、再生资源回收电动车50辆、餐厨垃圾收集车5辆、其他垃圾清运车18辆;2023年上半年我市已完成七星亚龙湾小区,国际花城小区,江山赋二期小区的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小区的建设,积极推行市民粗分、巡检员细分、分拣中心处置的三次分拣模式,开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专线分类运输路线。接下来我局还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厘清各方主体职责边界,按照“管行业必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市分类办总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并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环卫部门、志愿者和居民等协同推进垃圾分类,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检查反馈的常态考评与不定期明察暗访机制,切实推动工作开展,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每月上报检查与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浓厚宣传发动氛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报纸、电视、网站和新媒体等连续开展垃圾分类专版、专栏、专题报道,持续深入开展“八进”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 “分类垃圾桶入区进户”、“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等专题活动,积极倡导“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简易包装”、“低碳生活”等新理念、新习惯。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抬眼可见、举足可观、潜移默化”为标准,在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实现城区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达到了随处可见、随处可学、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效果,让垃圾分类“麻烦事”变“自然事”,全面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三是抓好前端分类投放。在我市终端设施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前端分类质量提升。积极推行小区“定点减桶”工作,在城区所有居民小区(含物业小区)按照每300户配建一处生活垃圾分类房(亭),累计新建及提升改造分类亭(房)157座,桶边配备督导员,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对全市物管小区进行考核排名,做的好的给予奖励,排名靠后的给予处罚。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进一步提升前端分类质量。

四是强化垃圾分类监管。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指南,明确垃圾分类体系架构中管理人的责任边界以及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在前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口头告知等方式进行充分宣传的基础上,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部门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对未开展分类投放、分类投放不合格及未履行分类管理责任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对屡教不改的单位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曝光。

感谢你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