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600/2023-1524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长台镇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3〕15号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长台镇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建设生态长台,抓好生态环境、生态扶贫、生态经济等重点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镇政府主要领导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相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镇党政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落实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大汽、水和土壤防治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全面推动河长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巡查。

6.坚决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治任务,实行镇政府领导包案,实地督查督办。

7.成立镇村两级环境保护巡查队伍,镇级每周一巡查,村级每日一巡查。

8.实施生态环保“一需否决”,依法依纪依规严格问责。

9.每年在镇人代会上报告一次全镇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10.坚持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镇政府重点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附件:长台镇环境保护巡查队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长台镇环境保护巡查队伍人员名单

组  长:陈建军

成  员:李  琦 徐亨禄 姜大富 王文丽 余  峰 徐扬东

周  来 王昕宇 王水有 徐敏翔 郑  勇 郑正霞

村级联络员:

乾湖村:周  琼

长安村:杨克明

长台村:朱连文

长兴村:柴秋妹

朝旭村:黄戴玲

华峰村:王海华

贺新村:毛爱芬

花园村:戴少华

金檀村:吴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