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881002631033K/2023-15227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5-22
发文字号: 江协函〔2023〕1号

关于明确招商引资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安排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营造亲商、安商、便商投资创业氛围,促进投资者安心在江投资创业发展,现就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安排工作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纳入江山市招商引资考核的重点骨干企业的企业主子女及直系孙辈需要在江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的,需符合的申报条件为:引进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额按股份比例折算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引进的项目要求统计入库,计划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服务业项目要求完成A轮融资或月均纳税额10万元以上或员工缴纳社保人数20人以上;税源项目要求年度入库税收200万元以上。

(二)纳入江山市招商引资考核的重点骨干企业的企业董事、副总、企业总工以上职务人员的适龄子女需要在江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的,需符合的申报条件为: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名。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相关人员需任职半年以上且参加江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企业提供的任职文件、社保参保单为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江山市招商引资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经市招商中心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综合申请人意向、企业所在地、学校容纳能力等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固定资产投资额认定以申请人提供并经核定的财务支出凭证(外资为到帐凭证)为准(新引进的项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或尚未考核认定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认定。

(三)投资者股份比例认定以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企业章程为准。

联系人:姜闽


附件:江山市招商引资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附件

江山市招商引资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企  业

情  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主要产品

投资额

建成投产

时    间






投资企业

人员情况

姓  名

企业内职务

持股比例

现在江山的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子  女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  籍

所在地

意向就读

学    校











招商投资

促进中心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年  月  日(单位印章)

温  馨

提  示

为方便安置,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户籍簿;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经市场监管部门盖印)

4、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场所证明。

申请人

申  明

本人郑重申明: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客观真实;如有虚假,甘愿接受“不予安排”等决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经初步审核,同意按相关规定,先将申请人子女安置到你校    年级就读,请及时接洽核办。

审核人:                      年   月   日


江山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