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228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根据《江山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方案》要求和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遴选一批优质民办幼儿园通过租赁的方式举办成公办幼儿园,现将遴选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8:30—17:30)
二、遴选对象及数量
(一)对象:全市所有取得办园许可证的二级及以上,核定办园规模9个班(学位数270个)及以上且正常运营的民办幼儿园。
(二)数量:扩充公办幼儿园学位3000个左右。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幼儿园等级、布点,遴选办学条件好、办园理念先进、社会认可度高的民办幼儿园。
四、遴选条件
1.幼儿园办园场所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险建筑,无污染及重大安全隐患,园舍符合要求。
2.幼儿园各类用房齐全,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多功能室、厨房、保健室、阅览室、办公室等。
3.幼儿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4.幼儿园举办人具有园舍产权或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举办人与合伙人、房屋产权人无办园方面纠纷等。
五、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民办幼儿园,填写附件1,并与附件2的中的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到市教育局四楼幼职成教科408室(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咨询电话:江山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0570-4071957,投诉、举报电话:0570-4072502。
附件:1.租赁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登记表附件1:租赁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登记表.docx
2.江山市租赁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材料清单附件2:江山市租赁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材料清单.docx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