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179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各督学中心、幼儿园: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江山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督学中心、幼儿园于5月25日前上报活动方案(见附件2)。6月15日前,上报“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进社区(村)”活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和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联系人: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毛莹,联系电话:13757003936。
附件:1.江山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2.江山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表附件2:江山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表.docx
3.“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进社区(村)”活动情况记录表附件3:“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进社区”活动情况记录表.docx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江山市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学前教育四轮行动计划,助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广泛宣传学前教育优秀的经验与做法,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新面貌。
二、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 相伴成长。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参加浙江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全省学前教育“金名片”培育推进会。
2.遴选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视频案例。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典型案例和教师专业成长实践经验评选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在相关网站、“江山教育”和“江山幼职成教”公众号上展示。
3.举办“安吉游戏”实践研讨活动。市教育局将于5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江山市城东幼儿园开展“安吉游戏”展示活动,请各督学中心、幼儿园根据江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幼教教研员的安排,指派代表参加活动。活动后,参会人员需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字数不限。
4.开展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进社区(村)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对外展示功能,开展优秀课程(游戏)进社区(村)活动,向社会展示幼儿园科学保教、育人为先、以生为本、寓教于乐的良好形象。宣传月期间,请督学中心指导省一级、二级幼儿园至少有1次进社区(村)活动,省二级幼儿园可独立开展,也可依托督学中心或省一级幼儿园组团式开展;省三级幼儿园视自身条件和需求自愿开展。开展的相关活动请填写“幼儿园优秀课程(游戏)进行社区(村)活动情况记录表。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5月19日-5月25日):制定方案
各督学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安全第一,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全面部署,认真实施。各幼儿园要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经督学中心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各督学中心要对活动方案严加审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市教育局也将随机抽查部分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省一级幼儿园的活动方案要报衢州市教育局,优秀的活动方案将被推荐衢州市级相关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在全市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0日):宣传活动
各督学中心、幼儿园应结合本区域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搭建宣传平台,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或电子屏滚动播放)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等宣传标语,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
第三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总结推广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督学中心、幼儿园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将活动总结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至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