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3-12939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4-04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近年来,在各级学校食堂检查中发现,不少学校的食堂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关于食堂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行为,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及数字化水平,促进学校清廉食堂建设,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目标

学校要紧紧围绕创建“师生满意食堂”这一总体目标,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切实强化学校食堂管理。

1.坚持公益性原则。要加大对食堂的投入,并按照“非营利性”要求,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味道可口的饭菜,努力办好师生满意食堂。

2.坚持自主经营原则。学校食堂坚持自主经营为主原则,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不超范围经营。高中段学校,在合同期满后,原则上由学校收回经营权,自主经营。

3.坚持公开清廉原则。学校应当建立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配送单位、学生菜谱、食材验收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应符合清廉食堂建设要求。

4.坚持安全卫生原则。要切实把饮食安全卫生放在首要位置,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

1.统一平台下单。纳入天下良仓平台管理的学校,每日食材采购必须通过平台进行下单,禁止其它渠道下单。未纳入统一管理的山区或边远学校可采用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做好台账管理。

2.确保提前下单。食材采购必须通过平台提前下单、精准下单,杜绝滞后下单。

3.实施智能验收。纳入平台管理的食堂,逐步实行智能验收,直至全覆盖。验收后,及时在平台确认收货。验收人员必须有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并实行轮流制和回避制,不得由劳务外包公司员工代替。

4.统一报账依据。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平台采购的数据将作为每月食堂财务报账的结算数据使用。

5.及时完善信息。学校应及时做好食堂就餐人员、膳管会成员、工作人员、一周带量菜谱、配送供应商、营养餐、活动举办、评价等系统上的各类信息的录入、变更和完善工作。

6.加强线上巡查。学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登录平台,对食材验收、出库、操作等环节落实情况,开展线上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醒改正。

三、进一步规范用餐管理

1.保证学生用餐质量。要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积极创造条件提供科学、营养、合理、品种丰富、质价相符的饭菜。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和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实行带量营养菜谱制度。“点菜制”学校食堂应实行最高限价和保证满足困难学生需要的低菜价供应,最大限度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就餐需要。

2.明确教师用餐标准。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必须刷卡就餐(含节假日),中餐实行包餐制的学校,每月餐费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200元。各校应根据实际供餐情况,进一步精准测算饭菜价格,合理确定餐费标准,据实结算伙食费,确保做到不挤占学生利益。

3.规范外来人员用餐。家属及一般外来人员用餐参照教师标准执行,公务用餐严格按照各级接待要求执行,并纳入食堂财务核算。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控制

1.财务收支基本平衡。在正常情况下,食堂财务状况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各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结余进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价格,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2.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加强饭菜成本核算和财务监控,合理确定伙食标准,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满足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3.规范使用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禁止虚列配送物质、虚开食材票据等方式开具食材发票,抵充结余或套取资金。

五、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食堂物资出入库的管理,建立食堂物资出入库流程。严格入库检查验收,食品原料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做到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建立每月盘点库存实物制度,做到食堂物资入库、验收、保管、出库的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财物管理规范。

六、进一步落实学校职责

食堂工作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可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要求服务公司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制订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劳务外包公司及承包公司的日常管理。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1.加强校内民主监督。凡举办食堂的学校都要成立膳管会,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食材采价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重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食堂经营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2.倡导家长参与监督。各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倡导家长参与食堂食材验收,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听取家长的合理化、建设性意见。

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财务信息等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或推送,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以公开透明推动学校食堂工作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八、进一步融入劳动教育。学校应结合食堂特点和实际,规划好劳动教育课程和实践内容,在食堂管理过程中融入劳动教育,切实发挥育人功能。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