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3-1292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3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4月3日拟对浙江伦宝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钢管智能化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伦宝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钢管智能化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伦宝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钢管智能化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ES9-5区块

建设单位:浙江伦宝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伦宝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山市伦宝精密钢管有限公司,现由于市场需求,企业拟新增用地56亩(预留土地),新增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新增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新建年产5万吨精密钢管智能化节能技改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酸雾经收集后进入二级碱液吸收塔进行处理后的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满足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酸洗清洗废水与脱脂、磷化清洗废水分开收集,酸洗清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中和、曝气、絮凝沉淀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脱脂、磷化清洗废水、活化清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中和、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NH3-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铁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总锌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间接排放(其他地区)”排放标准要求。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