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5XD/2023-12969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文字号: | 江依法行政办〔2023〕4号 |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山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江山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推动法治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及时性原则。要善于把握重点、把握时机,准确高效编辑并报送信息,做到重要信息早收集、早整理、早报送。
(二)坚持准确性原则。要严格把好信息文字关、数据关、质量关,做到信息内容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用词严谨、表述准确,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坚持全面性原则。要注重信息的深度思考和挖掘,从多角度、深层次总结提炼亮点做法、工作成效,做到信息内容丰富、特色鲜明。
二、对象范围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三、信息类型
法治建设信息主要分为工作动态类、经验做法类、问题建议类、改革试点类四大类信息。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上级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要求言简意赅、讲求时效、照片清晰,篇幅一般在300-500字之间。
(二)问题建议类信息。聚焦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及时反映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对策建议、调研文章等,要求反映问题具有前瞻性、提出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三)经验成果类信息。本单位本系统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工作成效,要求主题鲜明、文字精练、逻辑清晰、数据详实,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四)改革试点类信息。本单位承担上级法治建设改革试点的工作举措及成效,要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示范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篇幅一般在2000字左右。
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向各单位进行约稿。
四、分类考核
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结合往年各单位法治建设信息工作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信息任务数和年度合格分。
(一)乡镇(街道)
19个乡镇(街道)年度合格分为100分。
工作动态类 信息任务数 | 问题建议类 信息任务数 | 经验成果类 信息任务数 | 改革试点类 信息任务数 |
每月至少报送1篇 | 至少报送2篇 | 至少报送3篇 | 按实际情况报送 |
(二)机关部门
一类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100分。二类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80分。三类被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30分。
单位 | 工作动态类 信息任务数 | 问题建议类 信息任务数 | 经验成果类 信息任务数 | 改革试点类 信息任务数 |
一类 | 每月至少报送1篇 | 至少报送2篇 | 至少报送3篇 | 按实际情况报送 |
二类 | 每月至少报送1篇 | 至少报送1篇 | 至少报送2篇 | 按实际情况报送 |
1.一类(19个):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营商办、生态环境分局、法院、检察院。
2.二类(21个):信访局、编办、党校、团市委、妇联、残联、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统计局、体育局、医保局、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气象局、税务局。
3.三类:老干部局、档案馆、总工会、科协、红十字会、工商联、文联、电大、传媒集团、国安站、监管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峡水中心、碗水中心、仙保中心、供销联社、铁建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其他列入市综合考核单位。
五、计分办法
法治建设信息年度合格分采取积分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分为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三大类。
考核项目 | 计分规则 | 计分 |
基础分 | 工作动态类信息 | 每篇2分 |
问题建议类信息 | 每篇5分 | |
经验成果类信息 | 每篇10分 | |
改革试点类信息 | 每篇20分 | |
约稿信息 | 按信息类型计分 | |
加分项 | 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 按5倍计分 |
上级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 | 按3倍计分 | |
省级及以上单位发文推广或刊物采用 | 按2倍计分 | |
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 加10分 | |
扣分项 | 信息上报质量较差 | 基础分不计分 |
约稿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不配合修改 | 每次扣5分 | |
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 扣15分 | |
被通报批评 | 每次扣20分 |
六、结果运用
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列入法治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根据信息年度合格分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将不定期晾晒各单位信息报送、得分等情况,连续3个月未报送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书面抄送单位主要领导;被连续通报2次及以上的单位,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