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3-12969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文字号: 江依法行政办〔2023〕4号

关于印发《江山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现将《江山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江山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法治建设信息工作,推动法治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及时性原则。要善于把握重点、把握时机,准确高效编辑并报送信息,做到重要信息早收集、早整理、早报送。

(二)坚持准确性原则。要严格把好信息文字关、数据关、质量关,做到信息内容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用词严谨、表述准确,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坚持全面性原则。要注重信息的深度思考和挖掘,从多角度、深层次总结提炼亮点做法、工作成效,做到信息内容丰富、特色鲜明。

二、对象范围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三、信息类型

法治建设信息主要分为工作动态类、经验做法类、问题建议类、改革试点类四大类信息。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上级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要求言简意赅、讲求时效、照片清晰,篇幅一般在300-500字之间。

(二)问题建议类信息。聚焦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及时反映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对策建议、调研文章等,要求反映问题具有前瞻性、提出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三)经验成果类信息。本单位本系统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工作成效,要求主题鲜明、文字精练、逻辑清晰、数据详实,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四)改革试点类信息。本单位承担上级法治建设改革试点的工作举措及成效,要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示范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篇幅一般在2000字左右。

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向各单位进行约稿。

四、分类考核

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结合往年各单位法治建设信息工作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信息任务数和年度合格分。

(一)乡镇(街道)

19个乡镇(街道)年度合格分为100分。

工作动态类

信息任务数

问题建议类

信息任务数

经验成果类

信息任务数

改革试点类

信息任务数

每月至少报送1篇

至少报送2篇

至少报送3篇

按实际情况报送

(二)机关部门

一类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100分。二类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80分。三类被考核单位年度合格分为30分。

单位
类别

工作动态类

信息任务数

问题建议类

信息任务数

经验成果类

信息任务数

改革试点类

信息任务数

一类

每月至少报送1篇

至少报送2篇

至少报送3篇

按实际情况报送

二类

每月至少报送1篇

至少报送1篇

至少报送2篇

按实际情况报送

1.一类(19个):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营商办、生态环境分局、法院、检察院。

2.二类(21个):信访局、编办、党校、团市委、妇联、残联、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统计局、体育局、医保局、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气象局、税务局。

3.三类:老干部局、档案馆、总工会、科协、红十字会、工商联、文联、电大、传媒集团、国安站、监管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峡水中心、碗水中心、仙保中心、供销联社、铁建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其他列入市综合考核单位。

五、计分办法

法治建设信息年度合格分采取积分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分为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三大类。

考核项目

计分规则

计分

基础分

工作动态类信息

每篇2分

问题建议类信息

每篇5分

经验成果类信息

每篇10分

改革试点类信息

每篇20分

约稿信息

按信息类型计分

加分项

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按5倍计分

上级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

按3倍计分

省级及以上单位发文推广或刊物采用

按2倍计分

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加10分

扣分项

信息上报质量较差

基础分不计分

约稿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不配合修改

每次扣5分

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扣15分

被通报批评

每次扣20分

六、结果运用

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列入法治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根据信息年度合格分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将不定期晾晒各单位信息报送、得分等情况,连续3个月未报送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书面抄送单位主要领导;被连续通报2次及以上的单位,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考核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