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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贺村镇 成文日期: 2023-02-08
发文字号: 镇委〔2023〕9号

关于印发《贺村镇网格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贺村镇

为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优化镇基层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根据《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2〕20号)、《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衢州市党建统领网格智治“五个一”规范化指引》(衢现社发〔2022〕2号)、《衢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网格工作的若干意见》(衢政法〔2021〕2号)、《衢州市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建设二十条举措》(衢县统办〔2021〕2号)、《江山市网格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2022〕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网格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考核总则

(一)考核对象:全镇126个村(社区)网格的网格指导员、村(社区)书记、专职网格员、网格长、兼职网格员、微网格长、“江山一家亲”系统管理员。

(二)考核依据:考核总分为100分(不含附加分),分别由网格运作成效分(50分)、网格履职绩效分(30分)、网格员绩效分(20分)三部分组成,每月一次依照考核内容开展网格考核打分。

(三)考核主体:考评工作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其中“网格运作成效”分数由镇相关办公室负责,“网格履职绩效分”和“网格员绩效分”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结合网格日常工作进行打分。

(四)奖励加分(封顶10分):1.创新性加分。在工作中采用的创新做法,被镇、江山市、衢州市、省级以上推广使用的或媒体宣传的,分别加2分、4分、8分、10分。2.积极性加分。当月上报三级事件多于1件的网格,每增加一件有效的三级事件,加0.5分(封顶1分);提供重大有效事件的,加1-3分;网格“好人好事”被江山市、衢州市、省级以上媒体刊登发布的,分别加2分、4分、8分;抽调人员力量参加镇、江山市及市级以上网格工作的涉及的相应人员分别加2分、4分。3.成效性加分。网格内事项被纳入网格事件红榜的,每一件加1分,网格内自行排查出矛盾纠纷并化解的,经镇司法所或派出所备案的每件加1分。4.突出贡献加分:因全科网格工作突出被镇、江山市、衢州市主要领导表扬,分别加2分、4分、6分;承担全镇网格工作试点,试点期间每月加2分;承接江山市、衢州市、省级活动的,分别加4分、6分、10分;迎接上级部门检查,被上级部门认可的,加2分。

(五)重点扣分:1.网格内相关工作被镇、江山市、衢州市、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相应直接责任人再扣5分。2.拒不履行网格职责,或者网格工作中因个人工作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10分,相关直接责任人再扣5分;3.连续两次以上被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就同一事项提醒相应责任人还拒不改正的,每超过一次该类事项扣2分;4.其他因涉及网格工作不力扣分事项,扣1-10分。

二、考核内容

(一)网格运作成效分(50分)

计分方式:网格运作成效分=考评细则总分×50%

1.浙里党群心联心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20分,由党建办牵头每月进行扣分汇总。

(2)两委联格考评(10分),所属网格内两委联格堡垒指数平均分达90分及以上得10分,80-90分以下取整,少1分减1分,80分以下不得分。

(3)组团联村考评(10分),所属网格内组团联村服务指数平均分达90分及以上得10分,80-90分以下取整,少1分减1分,80分以下不得分。

2.综治平安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20分,由社治办牵头每月进行加扣分汇总。

(2)网格内信访件数量:对发生江山市、衢州市、省、国家信访事件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

(3)网格内12345件数量:每发生一起因实体问题未解决引发的12345投诉件,每发生一起扣2分。

(4)网格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每发生一起因宣传未到位或承诺书未签订的诈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5分。

(5)风险隐患排查:未开展矛盾纠纷、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民转刑”线索排查的,没发现一次扣2分。

3、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20分,由应急办牵头每月进行扣分汇总。

(2)安全生产(10分):其中含消防安全。辖区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次;辖区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的,扣5分/次,发生较大事故或较大以上事故的,一票否决扣除10分;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举报,经查本辖区未上报的,扣2分/次;未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安全和消防检查、未上报隐患点的,扣2分/次;未开展“三无”“四无”企业作坊摸排、一经发现未上报或漏排的,扣2分/次;每月的安全检查表格没有上交到应急办的扣2分/次;安全生产会议缺席的,扣1分/次;交办的工作未完成的,扣2分/次。

(3)交通安全(5分):发生交通亡人事故的,一票否决扣除5分。交通安全会议缺席的,扣1分/次;交办的工作未完成的,扣2分/次;另外,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人员电瓶车未戴头盔进行折算扣分。

(4)森林防火(5分)网格内发生一起森林防火安全事故的,扣3分/次;森林火灾造成亡人的,一票否决扣除5分;辖区网格内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的,扣1分/次,森林防火会议缺席的,扣1分/次;交办的工作未完成的,扣2分/次。

4、违建防控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10分,由综合执法队牵头每月进行扣分汇总。

(2)对在建房屋(含修缮)巡查:发现超高、超面积、超层、移位、未悬挂施工牌、擅自改变外立面和屋瓦颜色、未按图纸施工等现象,及时通过四平台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宗扣2分。

(3)网格内新增违建防控:发现未经审批乱搭乱建、加层加高、擅自改变外立面等新增违建行为,网格员未及时通过四平台上报的,每宗扣2分。

(4)网格内违法侵占土地防控:发现非法侵占集体土地、非法侵占耕地等行为,网格员未及时通过四平台上报的,每宗扣2分。

(5)处置违章建筑:由网格在一周内自行处置到位的不予扣分;如由街道处置,且网格不予配合的,每宗扣2分。

(6)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对于上级交办任务,网格未配合到位的,酌情扣分。

5、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20分,由宣传办牵头每月进行扣分汇总。

(2)零散垃圾、垃圾桶未垃圾分类(一处扣1分);农户门前屋后乱堆放(一处扣1分);发现有露天或简易厕所(一座扣1分),厕所内卫生杂乱有污迹,照明、供水、排污设施损坏的(一处扣1分);家禽家犬散养(一处扣1分);河道沟渠卫生(一处扣1分);牛皮癣(一处扣1分)。

6、疫情防控工作考评细则

(1)本项满分10分,由宣传办牵头每月进行扣分汇总。

(2)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被镇督考办、江山市、衢州市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3)数据摸排、疫苗接种、物资发放等相关表格一次迟交漏交扣0.2分,多次提醒仍未上交的扣2分。

(3)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网络舆情或上访问题的,月度考核扣5分。

(4)接到群众求助,转运救助不及时导致群众病情恶化的一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月度考核扣5分。

(5)其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网格履职绩效分(30分)

1.网格基础数据采集(5分)

(1)考核内容:辖区概况、区域面积、户数、村(居)民数、党员数、村(居)民代表数、重点人员信息、重点场所信息、人口基本信息、流动人员信息、出租房屋信息、场所信息等数据。

(2)考核要求: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应及时采集本网格基础数据并录入系统。

(3)考核方式:线上核实平台数据信息完整度,线下与公安、经发办等责任办公室核实相关数据情况。

(4)考核分值:总分值5分,每一项指标不完善的或者情况不清楚的,分别扣除1分。

2.网格事件采集(5分)

(1)考核内容:网格应对村(居)民意见、问题隐患等事项作为事件进行采集,实行线上留痕处置;涉及本网格的12345、110报警、信访、亡人事故、火灾、涉稳信息等事项,应当纳入事件采集范畴内。

(2)考核方式:检查平台事件。

(3)考核要求:网格长、专职网格员通过掌上治理移动终端对网格内事件进行新增、移交、办理、办结、上报,事件采集一般情况下由专职网格员进行操作,网格长进行办结或上报,实现报办分离;网格内事件总量每月至少采集8件,三级及以上事件每月至少采集1件,涉及特殊情况或突发紧急事件的,可通过电话、浙政钉等方式先行上报,并在 24 小时内录入“衢州掌上治理”,形成工作闭环。

(4)考核分值:总分值5分,每少一件事件扣1分,三级事件每少一件扣2分。

3.网格履职情况(10分)

(1)履职内容:按照《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入格事物具体清单、网格事件采集范围进行。

(2)考核内容:事件有效性、事件办理流程、事件全面性、完成率、入格事务开展情况。

(3)考核要求:①事件有效性。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说明问题情况;事件简述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事件照片应当能反映问题所在情况,对较为复杂的事件,也可拍摄视频上传;事件定位应当标注发生地位置;事件类型应当符合平台内事件分类;事件内部移交、上报、办理、结案留言应当具体描述本级处理情况或需上级处置的原因。②办理流程规范性。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新增,对属于网格内可解决的事件,应当由专职网格员新增后内部移交给网格长进行办结;如需要村级统筹处置的,事件应由网格长提交村层级,经两委班子协商后进行处置,并由村书记或系统操作员进行办结;如事件涉及镇级平台或镇以上部门处置的,应当由村系统操作员向村书记汇报或村书记直接上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进行流转交办;网格内事件应当在1天内受理,3天内反馈进度。③事件完成率。三级及以上事件办结后应当在两天内进行评价。⑤入格事务完成情况。应及时反馈入格事务的具体完成情况。

(4)考核方式:通过查看网格内事件要素、事件办理流程、事件留言等对网格内事件进行有效性判定;通过查看信访、12345系统、110联动警情、投诉件、矛盾纠纷等对网格事件采集内容进行考核;入格事务部门通过比对入格事务清单内容完成情况对网格进行考核。

(5)考核分值:总分值10分。对事件标题、内容、类型、流程、留言等内容进行事件有效率考核,未按照规范要求的,每一点扣0.2分;涉及特殊情况或突发紧急事件(110警情、12345投诉)迟报漏报的,每件扣2分;事件受理、办理将超时的,每发生一件扣1分,事件受理、办理超时的,每一件扣10分;网格内对三级及以上事件未有效评价,每发生一件扣1分;网格内事项被纳入网格事件黑榜的每一件扣1分,入格事务由则办公室每月提供具体的考核细则,分数进行折算。

4.网格灵敏度(10分)

(1)灵敏度内容:网格应当对平安建设、信访稳定、重大事件、公众曝光问题、重要时期工作要求、专项任务等相关事件或信息进行上报。

(2)考核内容:网格员应当对网格内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查走访;在重要时期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网格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应提前掌握与上报;接到专项任务后,应在一天内受理,两天内系统上完成,任务响应期间持续关注。

(3)考核方式:检查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巡查走访情况;线上检查专项任务响应速度、反馈内容、反馈时间等相关情况,线下核实任务完成情况;涉及特殊情况或突发紧急事件应对情况。

(4)考核分值:总分值10分。每发现一起重点事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未预警或上报的,扣2分;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走访服务内容未新增、服务内容记录不规范、无相对应照片的,扣0.5分;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发生异常,未能及时处置的扣2分;专项任务响应率超时的,每次扣1分,响应反馈内容无效的,每件扣1分,响应反馈内容虚假的,每件扣2分;重点时期平安零报告未及时响应,每次扣0.2分;响应内容虚假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三)网格员绩效分(20分)

本条款针对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相关个性履职情况。

1.网格指导员绩效评估

(1)网格信息掌握情况(5分)。网格指导员应全面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基础信息内每个条目未有效掌握的,扣0.5分。

(2)网格工作参与度(5分)。网格指导员应主动参与网格运作,每周参与巡查。未实际参与网格每周巡查、网格情况运作的,每次扣1分。

(3)网格履职参与度(10分)。网格指导员应对网格内事件每周进行分析,及时协调跟进事件进度,指导网格员及时完成相关专项任务及入格事务。网格内事件未有效开展协调,未参与相关难点问题处置引发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网格长绩效评估

(1)网格信息掌握情况(5分)。网格长应全面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基础信息内每个条目未有效掌握的,扣0.5分。

(2)系统操作情况(5分)。网格长应熟练掌握移动终端操作。未能按要求完成系统操作的,未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的,每次扣1分。

(3)网格工作参与度(10分)。

①网格机制运作情况。网格长应当主动开展网格例会机制运作,每周未有效分析本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的,在每周工作例会期间未能有效汇报本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的,每次扣1分;②网格巡查要求。网格长应当结合日常工作及入格事务清单,每个工作日同专职网格员在网格内开展网格常态化巡查工作。未有效开展巡查的,每次扣0.5分。③网格事件履职情况。网格长应有效处置网格相关事件,未实际开展的,发现一次扣1分;因事件处置不及时或者不到位导致事件激化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网格内发生12345热线或者信访件,网格内未掌握的,每起扣1分;网格内发生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未掌握实际情况,或者瞒报、漏报、负有直接责任的,每次扣5分。④网格学习情况。无故缺席线下网格培训的一次扣2分。

3.专职网格员绩效评估

(1)网格信息掌握情况(5分)。专职网格员应全面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基础信息内每个条目未有效掌握的,扣0.5分。

(2)系统操作情况(5分)。专职网格员负责承担网格内大部分的系统操作职责,应熟练掌握移动终端操作。未能按要求完成系统操作的,未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的,每次扣1分。

(3)网格工作参与度(10分)。专职网格员应当结合日常工作及入格事务清单,在网格内开展网格常态化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相关事件。未有效开展巡查的,每次扣0.5分。网格巡查记录本记录内容有效、实时,符合日常记录中场所、工作内容、涉及人员等具体标准。对存在记录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江山网格学院线上学习的按比例进行扣分,或无故缺席线下网格培训的一次扣2分。

4.“江山一家亲”系统管理员绩效评估

系统操作员负责落实村级相关系统的管理维护,对指挥室下发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由指挥结合日常基础数据维护、事件流转、信息上报等工作进行酌情打分。

5.村(社区)书记绩效评估

为突出目标、问题导向和捆绑考核,村(社区)书记考核分数以所负责的村(社区)辖区内得分最低的网格分数作为村(社区)书记的考核得分。

三、结果运用

(一)计分规则

1.分值统计:“网格总分=(网格运作成效分*50%+网格履职分)*1.25+奖励加分+重点扣分”、“网格员得分=网格运作成效分*50%+网格履职分+个人绩效分+奖励加分+重点扣分”。计分结果作为对各网格员发放报酬及先进、后进评定的依据。

2.考核形式: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各责任办公室配合,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考核分数。

(二)报酬发放及奖惩措施

1.网格补贴按照400元作为基础务工发放,剩余作为每月绩效考核发放,各网格根据网格系数进行补贴发放,重点网格900元/月/人(9元/分);一般网格网格长:800元/月/人(8元/分);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网格的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每兼任一个网格月底额外再补助100元,原则上每个网格员不得兼任超过三个网格。即:当月报酬=当月得分*每分金额+(兼任补助),低于60分的,取消基础务工补贴。

2.每月考核情况结果报镇党委班子及各村(社区)书记,作为各村(社区)月度考核及组团联村干部考核依据,并进行通报。

3.适时对优秀网格和网格员进行表彰通报,积极培养吸收优秀网格员入党,并作为网格长第一预备人选;非村社“两委”的优秀网格员作为村社“两委”的后备人选;优秀网格长作为村社“一肩挑”负责人的后备人选。

4.“江山一家亲”系统管理员:按照考核分值20分计算,补贴=考核分值*10。

5.兼职网格员及微网格长由镇财政结合村社人口数量(常住人口)和江山市核定“人口经费”的30%补助到各村,由各村(社区)结合兼职网格员及微网格长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补贴。

6.季度评比。根据网格工作月度考评结果,每季度开展“先进”和“后进”网格评选工作,“先进”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数量按照网格总数不得超过网格总数的10%,“后进”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数量按照网格总数不得超过网格总数的10%,在季度网格互相互比会议上授予“红灰旗”,并对领取红旗的给予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领取灰旗的给予季度扣除500元经费补贴。并由镇副书记组织约谈,对连续两次领灰旗的由镇党委书记组织约谈,对连续三次领灰旗的直接给予淘汰。

7.半年评比。根据网格工作季度综合考评结果,在半年度结束后,对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季度评选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不超过网格总数的10%,确定镇级半年度“先进”和“后进”网格长、网格员数量,并在网格工作例会上授予“红灰旗”,评选结果及时报送市委政法委备案。镇级半年度“先进”、“后进”网格员名单同步报送并参与全市半年度“二十佳”先进网格员和“二十差”落后网格员评选。

8.全年评比。根据网格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每年1月31日前,对上年度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价,按照不超过网格总数的5%,确定镇级年度“先进”和“后进”网格长、专职网格员,镇级年度“先进”、“后进”网格员名单同步报送参与全市半年度“十佳”先进网格员和“十差”落后网格员评选。

四、其他事项

考核内容将依据市委政法委对全科网格工作要求的变动而进行调整,调整前相关内容将提前通知镇各行政村(社区)、各网格。本考核排名办法自2023年2月起开始实施,有关事宜由贺村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解释。